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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飾設計的合同

室內裝飾設計的合同範文

  室內裝飾設計合同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M2× 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

  2. 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專案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汕頭市室內裝飾設計合同(草案)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飾工程設計。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雙方特簽訂本合同供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設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設計規格

  檔名稱

  張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第二條 價格、計價和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工程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設計費按:每平方米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元。

  建築面積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3天內應付首期款合同總額_________%,計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設計方案,甲方3天內應付款合同總額_________%,計_________元。

  3.設計圖紙完成提交後,甲方3天內付清設計餘款合同總額_________%,計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設計專案,設計費另計。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補訂協議。

  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須另行協商,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3.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費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費超過10天以上,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通知甲方,直至終止合同。

  合同終止後乙方收取的設計費不予返還甲方。

  4.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逾期完成委託任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總額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設計費不予返還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應付還甲方雙倍設計費。

  第四條 爭議解議

  1.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2.協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方案檔案向第三方複製或轉讓。如發生以上侵權行為,乙方有權索賠

  第六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訂後不得轉包。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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