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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資訊工程職業學院介紹

關於廣東資訊工程職業學院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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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資訊工程職業學院國標程式碼:14427,地處廣東省肇慶(大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一所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並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註冊。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高職“3+證書”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我院將依據考生志願,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願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依次類推。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併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所有專業對男女生均無比例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三批專科層次專業的廣東省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組)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透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透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廣東資訊工程職業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廣東資訊工程職業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廣東資訊工程職業學院的收費標準

  第七章收費標準第二十七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檔案執行。學費標準:每生每年理科10000元、文科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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