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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心得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心得

  用“心”教好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

  首先,用“心”研究“學情”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前提。針對我校實際,把握課程的“學情”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就學生而言,長期應試教育下的學生缺乏對社會生活的深刻了解和切身體會,對很多思想道德和法律問題只能停留在淺層認識水平上,而且隨著我校招生規模的逐年擴大,不同院系、專業、班級的學生之間的差異日益突出。第二,就教學內容而言,該門課程以往的教學過多地強調對國家和社會價值的評價,政治化傾向嚴重,教學內容在一定程度上與中學政治課教學內容重複,導致學生缺乏學習的動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產生逆反心理。第三,學校有關部門和部分任課老師對該門課程重視程度不足,責任心不強,考核評價體系有待於進一步最佳化。以上問題的存在都為我們的教學帶來了難度,任課老師只有在用“心”研究“學情”的基礎上,才能使該門課程真正走進學生的頭腦,穩步提高教學質量。

  其次,用“心”鑽研教法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途徑。第一,堅持“三貼近原則”,即貼近學生的思想現實,使學生想聽、愛聽;貼近學生的專業學習,提高學生對理論學習的興趣和積極性;貼近學生的生活和工作,使學生產生共鳴,使其能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和較高的心理素質。第二,堅持客觀辯證的'原則,力求理順學生的心。對那些“老事”、“老理”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不斷求新,爭取做到“意新理透”,幫助學生消除不健康的情緒,把學生的心理順,以利於他們的身心健康。第三,語言表達要生動得體,打動學生的心。要採用更易於學生接受的語言,切忌蒼白無力,照本宣科。總的來說,我認為教學語言要根據當代學生的特點,做到樸實無華、生動形象、言簡意賅,以達到啟發良知、提高覺悟的目的,增加教學的說服力和感染力。

  再次,用“心”改革考核方式,突出實際道德水準的考核。《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很強的課程,因此該門課程的考核應從實際出發,知行考核相結合。第一堂課,我就把考核方式、考核重點、考核要求詳細告訴學生,強調考核貫穿於教育教學的全過程,注重日常評價、階段性評價與期末評價的有機結合。在考核評定方式上,變以期末為主的單一卷面考試為貫穿在全課程學習過程中的多項考核。這樣不但能調動學生的積極性,還能使學生加深對問題的理解,鍛鍊學生的組織能力、表達能力、臨場發揮能力,受到學生的歡迎。

  社會在發展變化,教育物件也在不斷變化,只量要我們有“心”、留“心”、用“心”,緊緊抓住學生變化的“心”,有針對性地教學,使《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聽之有趣,學之有味,就能不斷提高教學質,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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