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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分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計劃

質監分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計劃範文

  一、進一步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

  1、明確責任區具體監管工作任務,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

  2、對責任區內的食品企業進行“六清查”。一要清查企業數量;二要清查企業證照;三要清查生產裝置能力;四要清查質量狀況;五要清查人員素質和健康狀況;六要清查出廠檢驗水平。

  二、完善企業質量安全等級評定,實施分類監管。一是對全區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等級評定。按食品安全風險程度、產品質量、質量控制能力、誠實守信情況,交企業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二是對各等級企業實行分類監管。A類企業每年至少巡查1次,B類企業每年巡查4次,C類企業每年巡查6次。D級企業實行停業整頓,整改後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締。

  三、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

  一是加大對食品企業產品出廠檢驗的監管力度,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合格;

  二是按省、市局下達的'強制檢驗計劃,開展好食品質量的強制檢驗工作,食品企業強檢率達到95%以上。

  四、加強對食品小作坊的監管。

  1、調查摸底,建立檔案。摸清我區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數量、所加工產品的類別、規模和質量善,建立翔實準確的質量檔案,做到心中有數,並且實行動態管理。

  2、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明確承諾不生產加工假冒偽劣食品;不偷工減料、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發黴變質原料加工食品;不濫用食品新增劑;不偽造食品標識、冒用QS標誌、虛假標註生產日期等。

  3、加強小作坊食品質量檢驗的監管。不具備檢驗能力的監督其實行委託檢驗,保證產品質量。

  4、加強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監管。透過巡查回訪、強制檢驗、監督抽查,加強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

  5、嚴格查處。對長期不具備生產加工條件、產品質量屢次出現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別是生產假冒偽劣、濫用食品新增劑、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以及冒用QS標誌的小作坊,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

  五、繼續加大食品安全的執法力度。

  1、加大無證查處力度。

  2、嚴厲打擊濫用食品新增劑和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

  3、實行食品“黑保單”制度,對無證生產、製假售假的,開入“黑名單”,予以曝光。

  六、繼續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制度。

  一是加強宣傳,使食品企業提高對市場準入制度重要性的認識;

  二是加大幫扶力度,幫助企業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三是嚴格許可准入,確保獲證產品的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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