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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行駛考試標準

夜間行駛考試標準

  夜間行駛:其主要考核的是夜間對車輛燈光的使用,什麼時候該用遠光燈,什麼時候該用近光燈,這都是需要學員瞭解的.,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夜間行駛的操作技巧以及評判標準吧。

  夜間考試操作要求如以下:

  1、和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會車時,需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互相關閉遠光燈,改為近光燈。如果對面來車沒有關閉遠光燈,可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對面來車關閉遠光燈。

  2、超車時,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前車讓路。

  3、在行駛過程中,發現後車用遠近光燈示意超車,只要有讓路條件,就必須及時減速、靠右讓路。

  4、跟車行駛時,不要使用遠光燈,要使用近光燈。

  5、在有路燈照明的道路行駛時,不要使用遠光燈。

  6、在車輛掉頭或遇到交叉路口時,不要使用遠光燈。

  7、起步前,關閉雙閃燈,停車後,開啟雙閃燈。

  夜間考試評判標準: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不合格;

  3:透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 :透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等,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不合格;

  7: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8:進入無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要使用遠光燈;

  9: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10:在路邊臨時停車要關閉前照燈並開啟示廓燈。

  夜間考試通關口訣:

  夜間行駛要慢行,起步前需開啟燈。

  使用燈光要正確,各種情況需分清。

  無照明路用遠光,照明良好用近光。

  超車過路交替燈,提前示意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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