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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的教學案例及反思

幼兒園教師的教學案例及反思

  一、案例描述:

  在幼兒園裡,有個簡單的模仿遊戲很受孩子們的歡迎,那就是教師:“請你跟我這樣做……”幼兒:“我就跟你這樣做……”。可有一天,我正帶著孩子在玩這個遊戲,琳琳突然站起來說:“老師,我不想象你那樣做!”我一聽愣住了,馬上停下來問她為什麼?她搖搖頭說:“就是不想!我想做和老師不一樣的動作。”聽完後,我想,如果強行拒絕琳琳,她一定不想繼續玩下去了。於是,我說:“那好,琳琳就和老師做不一樣的動作吧。”遊戲又開始了,琳琳做的每一個動作都和我不一樣,我拍手,她就做舞姿動作;我做小山羊,她就學花貓……慢慢地好多小朋友低聲說著:“老師,我也不想跟你做一樣的。”看到孩子們對遊戲規則變化比較感興趣,我說:“好,我們把兒歌改成:請你跟我這樣做,我不跟你這樣做。每個小朋友的動作都要跟老師的不一樣。”遊戲重新開始,孩子們特別的認真,他們創編了許多平時沒有的動作。我看到了這樣的變化比單純的模仿更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帶動每一個孩子都參與遊戲,而且使孩子的反應能力、想象力和創造力都得到發展。遊戲結束後,孩子們仍然十分興奮,都說:“老師,這樣真好玩!

  二、案例分析與反思:

  以上的案例讓我覺得要善於發現和抓住每一個教育契機,不要忽視和反對孩子的意見和想法,應該把學習的權利交給學習的主體——幼兒。新教育主張以人的個體生命為本位,根據個人發展的需要確定教育的目標並實施教育,從知識的人本化和學習的人本化出發,引導每一個幼兒發展個性、舒展自我,達到人的“自我實現”,這是新課程改革的要求。它透過對教師教學方式和教學行為的變革,為學生終生髮展奠定基礎。進一步確立教育民主的思想,充分尊重、信任、激勵幼兒;進一步確立以幼兒為主體的思想,千方百計調動幼兒的學習積極性,鼓勵幼兒自主發展。

  幼兒在各項活動中的主體地位決定了教師在組織、安排課程、遊戲等活動時必須從幼兒的角度出發,制定其目標、規則及方法。教師一直被認為是知識的傳授者,“傳道、授業、解惑”被認為是教師的天職。但現代教育心理學的研究表明,幼兒的學習是一個積極主動的知識建構過程,教師應充分重視幼兒的主體地位。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只是個主導者,充當的是參與、促進和指導的角色。即教師以幼兒為學習的主體,引導幼兒自己動腦,善於思索。也就是說,教師的教學要從幼兒的實際出發,充分調動幼兒自覺的能動性,啟發幼兒積極動腦,學會獨立思考,培養和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作為教育者,教師更多的是作為知識的啟發者,而非灌輸者。

  我國傳統的師生關係是一種典型的.主體——客體的交往關係,教師始終處於控制與主導的地位,學生處於服從與被控制的地位。新課改要求打破這種傳統的教學關係,提倡尊重幼兒,平等地對待每一位幼兒;根據幼兒的需要、興趣和能力,提供更多的選擇,發揮幼兒在學習與發展中的自主性和積極性;加強教師對個別幼兒的瞭解,根據幼兒的不同發展水平和特點提供個性化的互動和教育。因此,作為教育主導者——教師的傳統觀念、教育方式、教學行為等要發生轉變。教師應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並進行必要的角色除錯以適應改革的大潮。有時,孩子也能成為我們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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