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實習總結> 外貿公司實習工作總結報告

外貿公司實習工作總結報告

外貿公司實習工作總結報告範文

  感謝無錫市XX對外貿易公司給我的這次實習機會......(這裡可以加些東西,比如說,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知識,等等。)

  一、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

  國際貿易亦稱“世界貿易”,泛指國際間的商品和勞務(或貨物、知識和服務)的交換。它由各國(地區)的對外貿易構成,是世界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國際貿易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已發生,並隨生產的發展而逐漸擴大。到資本主義社會,其規模空前擴大,具有世界性。

  二、對外貿易(Foreign Trade)

  對外貿易亦稱“國外貿易”或“進出口貿易”,是指一個國家(地區)與另一個國家(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這種貿易由進口和出口兩個部分組成。對運進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進口;對運出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出口。這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開始產生和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發展更加迅速。其性質和作用由不同的社會制度所決定。

  三、對外貿易與國際貿易商品結構:

  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國進出口貿易中各種商品的構成,即某大類或某種商品進出口貿易與整個進出口貿易額之比,以份額表示。

  國際貿易商品結構是指一定時期內各大類商品或某種商品在整個國際貿易中的構成,即各大類商品或某種商品貿易額與整個世界出口貿易額相比,以比重表示。

  為便於分析比較,世界各國和聯合國均以聯合國《國際貿易商品標準分類》(SITC)公佈的國際貿易和對外貿易商品結構進行分析比較。一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可以反映出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狀況、科技發展水平等。國際貿易商品結構可以反映出整個世界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狀況和科技發展水平。

  四、對外貿易值與對外貿易量:

  (一)、對外貿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對外貿易值是以貨幣表示的貿易金額。一定時期內一國從國外進口的商品的全部價值,稱為進口貿易總額或進口總額;一定時期內一國向國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價值,稱為出口貿易總額或出口總額。兩者相加為進出口貿易總額或進出口總額,是反映一個國家對外貿易規模的重要指標。一般用本國貨幣表示,也有用國際上習慣使用的貨幣表示。聯合國編制和發表的世界各國對外貿易值的統計資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進口總額或出口總額用同一種貨幣換算後加在一起,即得世界進口總額或世界出口總額。就國際貿易來看,一國的出口就是另一國的進口,如果把各國進出口值相加作為國際貿易總值就是重複計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國進出口值相加,作為國際貿易值。由於各國一般都是按離岸價格(FOB即啟運港船上交貨價,只計成本,不包括運費和保險費)計算出口額,按到岸價格(CIF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計算進口額。因此世界出口總額略小於世界進口總額。

  (二)、對外貿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貨幣所表示的對外貿易值經常受到價格變動的影響,因而不能準確地反映一國對外貿易的實際規模,更不能使不同時期的對外貿易值直接比較。為了反映進出口貿易的實際規模,通常以貿易指數表示,其辦法是按一定期的不變價格為標準來計算各個時期的貿易值,用進出口價格指數除進出口值,得出按不變價格計算的貿易值,便剔除了價格變動因素,就是貿易量。然後,以一定時期為基期的貿易量指數同各個時期的貿易量指數相比較,就可以得出比較準確反映貿易實際規模變動的貿易量指數。

  五、貿易條件(Terms of Trade)

  貿易條件又稱交換比價或貿易比價,即出口價格與進口價格之間的比率,也就是說一個單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換回多少進口商品。它是用出口價格指數與進口價格指數來計算的。計算的公式為:出口價格指數/進口價格指數X100。  以一定時期為基期,先計算出基期的進出口價格比率並作為100,再計算出比較期的進出口價格比率,然後以之與基期相比,如大於100,表明貿易條件比基期有利;如小於100,則表明貿易條件比基期不利,交換效益劣於基期。

  六、服務貿易

  根據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是指:“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境內提供服務;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商業存在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務。”服務部門包括如下內容:商業服務,通訊服務,建築及有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與旅遊有關的服務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運輸服務。

  七、直接貿易與間接貿易

  (一)直接貿易(Direct Trade)

  直接貿易是“間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直接買賣商品的行為。

  (二)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

  間接貿易是“直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透過第三國進行買賣商品的行為。其中,生產國是間接出口;消費國是間接進口;第三國是轉口。轉口貿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透過第三國所進行的貿易。即使商品直接從生產國運到消費國去,只要兩者之間並未直接發生交易關係,而是由第三國轉口商分別同生產國與消費國發生的交易關係,仍然屬於轉口貿易範疇。

  八、總貿易與專門貿易

  (一)總貿易(General Trade)

  總貿易是“專門貿易”的對稱,是指以國境為標準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凡進入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進口;凡離開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出口。

  在總出口中又包括本國產品的出口和未經加工的進口商品的出口。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就是一國的總貿易額。美國、日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中國、原蘇聯、東歐等國採用這種劃分標準。

  (二)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

  專門貿易是“總貿易”的對稱,是指以關境為標準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只有從外國進入關境的商品以及從保稅倉庫存提出進入關境的商品才列為專門進口。當外國商品進入國境後,暫時存放在保稅倉庫,未進入關境,不列為專門進口。從國內運出關境的本國產品以及進口後經加工又運出關境的商口,則列為專門出口。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稱為專門貿易額。德國、義大利等國採用這種劃分標準。

  九、有形貨物貿易

  有形貨物貿易指有形的、實物形態的、可以看見的貨物的貿易。為便於統計和國與國之間進行協調,1974年聯合國秘書處修訂了1950年版的“聯合國國際貿易標準分類”,現行實施的是1974年修訂本。在該版本中,把國際貿易貨物分為10大類,63章,233組,786個分組和1924個基本專案。

  這10類貨物分別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

  飲料及煙類(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礦物燃料,潤滑油及有關原料(3);

  動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學品及有關產品(5);

【外貿公司實習工作總結報告】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