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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事件的調查報告

關於打架鬥毆事件的調查報告


  打架事件調查報告範文篇1

  關於2017年4月1日學生打群架事件的調查報告

  2017年4月1日下午2:00-----3:40八年級八班學生王向南、楊喆虎、寇偉、劉長安、餘紹林、孫恆、王虎子等人利用課間休息時,無事生非,糾集本班學生十多人無故毆打八年級六班學生李程,致使李程多處皮外傷、流鼻血。對此事件,學校極為重視,立即成立由政教處和兩個班級班主任組成調查組,對事件進行縝密調查,現就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 事件原因及經過:

  4月1日下午,八年級八班學生王虎子到八年級六班把李程叫到八班教室,讓寇偉和劉長安分別和李程“單練”。然後八班王向南、楊喆虎、寇偉、劉長安、餘紹林、孫恆、王虎子、田盼、王津、閆凱悅等人對李程進行群毆。其中王向南用腳踢打李程,致使其鼻孔出血,楊喆虎用凳子坐板在其背和胳膊抽打,寇偉、劉長安、餘紹林等用拳頭在其臉頭等處毆打,孫恆、王虎子、田盼、王津、閆凱悅等用腳踹。在學生中造成極壞影響。以上學生對自己所犯錯誤供認不諱,有案可稽。個人都有書面材料佐證。事件的來龍去脈已基本搞清。

  二、 事件性質:

  此事件是一起群起學生鬥毆事件。在此事件中王向南、楊喆虎、寇偉、劉長安、餘紹林、王虎子等人負有直接的責任,孫恆、田盼、王津、閆凱悅等起鬨參與也有一定責任,李程雖然是受害者,但竄班、不及時彙報老師也有一定責任。

  特此報告 政教處 20**.4.7

  打架事件調查報告範文篇2

  “12.6”打架事件調查紀事

  紀昀清

  20**年12月6日12:30左右,一三班男生張騫和張奎呆在216宿舍,因張騫腳踏在了張奎床沿上,不小心踩在了張奎的被子上,張騫制止說不要踏了,張騫說踏了咋?張奎說是不是想打架?張騫說,那就來呀!說罷,張奎就跑了出去,張騫以為張奎出去叫人,於是,像瘋了一樣,把同宿舍的幾名同學趕下床,抽出床下鋼棍,同宿舍的薛坤、王淼、賈委凡、邢豆豆四名同學怎麼也勸不住,攔不住。後來,張奎來到216宿舍門口,張騫就把張奎拉進宿舍,先下手為強,用鋼棍在其身上和頭上打了幾下,張奎倒在地上,隨後又站起,只見頭部血流不止,後被幾名同學抬下樓去。

  經查,二人打架的根本原因是由以前的過節所致。有一回,張騫買了根甘蔗,嫌土大,就在廁所水房處沖洗了一下。當回到宿舍時,張奎就說:“張騫,你的甘蔗上是不是沾了尿了?”張騫氣不過,於是,兩人就對罵起來。那時,張奎就把私藏在床下的鋼管拿出來,不容分辯,先在張騫頭上敲打了一下,由於用力過猛,以至於鋼管都被敲彎了。張騫也在張奎頭上還擊了幾拳,二人便罷手。隨後,二人便經常因瑣事發生衝突,但只動口不動手。

  據反映:張奎經常欺負同宿舍的同學。常常因小事出言不遜,幾乎和216宿舍的每個同學都發生過矛盾,216宿舍的`每個同學都被其罵過,以至於幾乎沒人和他說話往來。以前張奎就在床邊藏有一個鋼管,也是從床上卸下來的,還說:“你誰再碰我的鋼管,你給我看著!”一天晚上,趙高磊在床上睡著,張奎洗完腳回來,溼手捏了一下正躺在床上的趙高磊,趙高磊罵了他一句。張奎說有種下床來說,趙高磊下床之後,張奎就先動手,為此,兩人就互打在一起。隨後,張奎把趙高磊放倒,用腳踩在趙高磊的臉上,佔了上風。趙高磊起來後不服氣,就又反撲還擊。張奎氣不過,就把藏在床上被窩裡的一根鋼管拿出來,趙高磊看見,害怕了,就說我不跟你說了。張奎卻不依不饒,仍用鋼管在趙高磊背部、腿部打了好幾下,見趙高磊不還手,就罷手了。還有一次,張奎和王淼在晚上發生衝突,張奎就拿皮帶在王淼身上抽了幾下,王淼沒有吱聲和反抗,就又不了了之了。

  20**年12月6日

  打架事件調查報告範文篇3

  3月7日聚眾打架事件調查情況報告

  2018年3月7日晚21:30分至22:00分之間,公司食堂發生一起員工聚眾打架事件。經過多方面調查,現初步瞭解整件事件原委,事件調查如下:

  參與部門:箱包廠、沙發二廠

  參與人員:

  甲方:XXX,XXX,

  作證人:以上六人都在相互作證

  乙方:XXX

  作證人:XXX(女朋友)、XXX(員工)、XXX(員工)

  事件原委:

  2018年3月7日晚21:30左右,箱包廠XXX、沙發廠XXX在超市相遇,因XXX無意間碰著XXX傷腿,也沒有向XXX道歉,XXX當時講了句你想幹什麼,XXX聽後狠狠的回了一句:“你想幹什麼”?隨後XXX就給了XXX一巴掌,之後兩人就相互廝打起來。由於當時在超市,XXX感覺地方不夠大,就跟XXX來到二樓食堂大廳繼續廝打。後經過XXX、XXX、XXX三人拉開。XXX自己口述:“我根本打不過他,”XXX感覺自己吃虧了,就到寢室叫出自己箱包廠的同事XXX、XXX等人,與一樓食堂門口再次將XXX攔下,XXX見情況對自己不利,想要逃脫,但並沒有逃掉,在生活區操場被攔下。XXX為XXX抱不平,問了一句:是誰先動的手,XXX沒有回答,XXX就給了他一巴掌。XXX沒有還手,XXX一夥又給了XXX兩拳。肚子被踹了一腳,手機也在廝打中被XXX一夥人損壞。由於當時處於下班時期,XXX同厂部分員工看見後,都到現場勸解,對方才住手。臨走時,XXX對XXX一夥人講:“好,今晚我先對不起你的。你們六個給我等著!”,之後就被女朋友拉走,然後就散了。

  3月8日XXX因在廠內被打,糾集社會上兩名所謂的姐夫和朋友,到公司要求見XXX,並伺機報復,被我保安隊員攔在門外,並在我的勸解下,XXX一夥人才散去。

  3月9日和10日在對雙方調查詢問過程中,XXX一夥6人有意隱瞞圍毆XXX的事實,有串供嫌疑,直到其後調查中發現這一事實。XXX因7日受傷,9日請病假在外看病,不能工作,今日頭部還在疼痛,手機也未維修。

  以上就是事件的瞭解的基本情況,除箱包廠六人相互作證外,其餘證人的證詞均已得到證實。

  處理結果:

  建議:

  1.箱包廠、沙發二廠就此事件對其當事人做出工作鑑定;

  2.按照公司《員工手冊》規定,對聚眾鬥毆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當事雙方開除處理。鑑於沙發二廠員工XXX在此事件中受傷,建議留廠檢視,視情酌定;箱包廠六人有串供嫌疑,蓄意栽贓他人,根據箱包廠工作鑑定,做出辭工處理。

  3.通報全公司,以此為鑑,如有再犯,無薪開除。

  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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