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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查報告

稅務系統固定資產調查報告範文

  稅務系統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稅務單位運轉的必要條件,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對於提高後勤保障能力,最佳化稅務系統的服務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我們在強化固定資產管理方面依據上級的有關指示精神,從統一思想、轉變觀念、健全機制、把握關鍵、最佳化配置等方面入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目前我們很多單位仍然延用的傳統固定資產管理模式,無論從管理的質量上還是效率上都難以稅務系統管理新形勢新任務的發展需要,固定資產的管理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一、當前稅務系統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規範固定資產的核算和會計處理

  根據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要求,財務部門加強業務素質和責任意識,對固定資產實行總帳、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的三級分類核算制度,使會計資訊清晰、準確,為單位的資金管理、資產配置、處置調撥提供資訊和依據。同時建立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各單位必須根據自身特點,

  建立科學的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按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範圍及方法可借鑑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

  (二)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原則

  對於固定資產的管理,強化各部門的分級管理,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確保嚴格執行資產管理程式。逐步改變使用觀念,從沒人管、沒人問、沒人查到主動清查、主動報告、主動保養,防止固定資產流失。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包括購入、領用、調出、報廢處理等規章制度,建立財產清查制度,保證資產的賬面與實物相符。

  (三)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有關制度

  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的賬、簿、證卡,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實行一物一個標籤,卡、標籤和實物相符。定時對每個部門、每個辦公室資產進行全面核查清理,統一製作固定資產登記卡片和固定資產標籤,同時對每件固定資產進行登記,設立《固定資產管理登記簿》,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檔案。

  (四)堅持日常清查,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核實

  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對比,建立資產明細賬。為保證固定資產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每季度對所屬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每年對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清查固定資產帳與表、帳與物是否相符,是否按規定建帳。同時與財務部門進行帳與帳清查。

  (五)強化固定資產的監督與管理,防止資產流失

  建立了資產採購、發放監督驗收制度,嚴格領導審批、經手人簽字、申領人簽字。固定資產採購由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管理部門和單位領導審批後進行集中採購再統一配發到使用單位。

  (六)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

  統籌安排,合理利用,最佳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資產效率,提高資產使用率。在對固定資產進行配置時,立足於現在,更考慮資產發揮的長遠效率。針對各部門資產多佔多用,一味追“全”的現象,嚴格按照標準對各部門設施的配置進行核定,從而減少盲目性,減少空置率,全面提高資產的利用率,最佳化各部門內資源配置,實現資源共享。

  二、稅務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核算工作仍然薄弱

  固定資產的核算還不夠規範,有些單位對資產只設總賬,而沒有按規定建立明細賬、設定固定資產管理卡片,責任不明確,帳物無法核對;固定資產核銷不及時,形成空殼資產,如已經按房改價格出售給個人的住宅類房屋,賬面仍未核銷相應的固定資產明細賬,致使賬實不符。

  (二)“重買輕管”觀念仍然比較突出,資產配置不合理

  傳統體制下,稅務系統使用的資產一般不嚴格核算成本,不計盈虧,經費來源以財政收入為主。而對資產是重購置輕管理,沒有制定健全的必要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也執行不好,造成資產購置隨意性大,賬目不清,閒置和浪費現象普遍。

  (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還需完善

  許多稅務單位固定資產的劃轉、調動、贈予等財務往來關係複雜,但相當一部分固定資產的調撥、贈予等情況沒有相關的權屬證明,沒有調撥的憑證,有的已經丟失,有的已經超過使用年限。

  (四)清查盤點制度執行力度有待加強

  透過清產核資的過程發現,許多單位對固定資產不進行定期盤點,清查制度流於表面,往往是資產一入賬就脫離了監管,一經盤點,很多單位存在賬實不符的現象,且賬實不符的原因也無據可查,極易造成固定資產的流失。

  (五)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仍不夠規範

  許多單位對固定資產管理概念模糊,固定資產的報廢、調撥和變賣不按規定的程式處置固定資產,脫離了財政等有關部門的監管,導致了部分單位的固定資產家底不清和流失;有的甚至沒有任何責任人批准就隨意處置,造成處置環節管理失控。

  (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還不到位

  固定資產管理的基本目標是要求賬實相符,不僅要求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正確,還要求其賬面數量與實物數量核對相符。定期對固定資產的實物數量進行盤點、核對時,由於人員的配置、部門之間的分工以及審計壓力小等原因,不能實現對固定資產的定期盤點。盤點的間斷和後造成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難以及時發現,進而造成處理問題的時間滯後。

  三、加強稅務系統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領導,規範管理

  首先要加大宣傳改善固定資產管理的力度,提高各稅務系統單位領導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觀念,增強自覺維護固定資產的意識;其

  次要建立健全各種管理責任制,落實各個環節上的管理責任和經濟責任,明確規定出對職責範圍內資產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和責任承擔方式;再者是要有健全的監督機制,有效地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部門內部層層分工,明確專人負責,切實保證並不斷加大對固定資產的監管力度。

  (二)轉變觀念,創新管理,提高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要轉變傳統的國有資產管理觀念,在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上實行市場化運作,將共享機制引入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中,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在完成社會義務的同時,提高固定資產使用的經濟效益,實現稅務系統固定資產使用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效果。各單位的資產管理部門應積極發揮領導調配職能,建立調劑體制,實行資產使用的動態管理,本著“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適時進行調劑,這有利於現有資產存量滿足增量需要,盤活單位存量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節約資金。在單位內部必須實行資源共享,以防止一個部門的裝置閒置,另一個部門又要買裝置的現象,最大限度的發揮裝置的使用效率,達到減少支出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科學的管理機制

  在固定資產管理中要有科學的管理程式和方法,以規範管理活動的常規執行。具體管理要本著漸進的原則,做好清產核資,摸清家底,改進常規管理制度,除了一般綜合性的制度還應區分門類,探索制

  定針對性的管理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要結合本單位特點,切合實際,便於操作,特別要注意制度體系的完整性、配套性和可行性。引入適當的獎懲機制,能夠更好地促進管理人員發揮其主觀能動性,有利於

  固定資產的管理。健全規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強化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固定資產登記、使用、保管等制度,健全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做到賬實相符,加強單位內部財產物資的管理,及時準確記錄

  資產的增減、結存、分佈等情況,定期進行資產清查盤點,嚴禁產生賬外資產。只有建立健全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把管理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在管理中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四)完善固定資產價值評估制度

  稅務系統的固定資產處於不斷變動之中,隨時都會有資產因損壞、過時,被處置、報廢,也會有大量資產用於資產交換、租賃,或是被改擴建形成新的固定資產,因此必須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價值評估制度,著重監管應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國有資產處置收入的管理,這樣才能保證資產處置過程中不會出現資產價值流失。

  總之,我們稅務系統只有加大固定資產管理力度,更好地管理好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才能使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地提高,才能更好地完成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標,才能保證我們稅務單位更好地履行行政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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