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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制度是為了提高教學質量,提升教學成果。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制度的內容,歡迎閱讀借鑑。

  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例1

  為鼓勵教師愛崗敬業,矢志從教,最大限度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塑造良好的師德形象,提高整體教育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專案:德育工作獎、教學成果獎、教育教學論文獎、師生各種競賽獎、突出貢獻獎。

  二、獲得各種獎勵的教師,按《張集小學獎懲考評細則》累計積分,作為晉職、晉級、分配、評優的主要依據。

  1、德育工作:經評選獲先進班集體稱號的,學片級1分,鎮級3分,縣級5分,縣級以上8分。獲優秀班主任及德育先進個人稱號的,比照執行。

  2、教學成果獎:教學質量監測,班平均成績學片前2名,分別為3分、2分;鎮級前五名各5分,6—10名各3分;縣級前五名各10分,6—10名各8分。

  3、教育教學論文獎: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3分、2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5分、4分、3分;省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計7分、6分、5分。

  4、教學能手評選:學片一、二、三等獎分別為3分、2分、1分;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5分、4分、3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7分、6分、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10分、9分、8分。

  5、教師各項競賽(美術、文藝、體育、基本功、演講等)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2分、1.5分、1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3分、2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5分、4分、3分。

  6、輔導學生各項競賽。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1.5分、1分、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2.5分、2分、1.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3.5分、3分、2.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4.5分、4分、3.5分;國家級獎勵6分。

  7、行政獎勵。鎮、縣、縣以上分別為3分、5分、8分。

  8、突出貢獻獎。對在工作中貢獻突出的教師,學校將在各種評選中破格獎勵。

  三、處罰:

  1、班平均成績下降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

  2、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嚴重有損師德形象的,取消責任人當年評優、職評、晉級等資格,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需報上級或有關部門處理的,按程式報送。

  四、說明:

  1、各種獎勵積分累算。鼓勵獎、榮譽獎、優秀獎不積分。

  2、各種競賽均應是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發文認可的。由其他部門主辦的各種競賽,不在本獎勵制度範圍內。

  3、獎懲制度作為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的主要依據。

  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例2

  本文是由上傳的: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為認真貫徹“兩全”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師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充分調動廣大教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對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取得成果的教師,在精神鼓勵的同時,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

  一、各校在語文、數學、書法、美術、文藝、第二課堂等學科單項,學生在街道辦事處、區及以上各項競賽獲獎給予指導者獎勵。(單位:元)

  獎次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鼓勵獎

  團體加倍,凡優秀獎視作同級三等獎,不重複計獎。不是教育部門組織獲獎的只計榮譽,不發獎。讀書徵文同級加倍。現場書法、美術、作文、數奧按同級三倍獎。

  二、區學科抽測及格率、優秀率達到區常模,獎給年級學科組參加抽測的有關教師每位每項1000元;街道辦事處學科抽測及格率、優秀率達到常模,獎給年級學科組參加抽測的有關教師每位每項200元。

  學校抽測年級組獎勵合格率、優秀率及優秀提高率、合格提高率第一名任課教師80元,第二名任課教師60元。由於試卷原因,提高率為負數的獎負數最少的一、二位,以學科始接收成為為標準。(區、街道學科抽測獎勵在學校獎勵的基礎上另加。區、街道不重複獎。)

  三、凡在區以上教育、教學雜誌、報紙上發表的文章,每篇獎勵40元;街道辦事處簡訊上發表文章每篇10元;學生文藝報、區局簡報上發表文章每篇20元(學生的作品獎給指導老師)。

  四、教師的論文在街道辦事處級以上獲獎,獎勵方法:(見區、街道辦事處記錄,獲獎並發表不重複獎)單位:元

  獎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鼓勵獎教育報刊雜誌發表

  同一篇論文在區、市或省同時獲獎,只獎高、不獎低

  注:獲獎論文是非學科課題的加2倍獎,是專題論文的加倍獎。

  五、教師上公開課、觀摩課獎勵方法:單位:元

  區教研室組織街道辦事處組織兄弟學校之間

  六、教師參加教具、投影片、電腦課件製作、教案、徵文比賽獲獎。單位:元

  獎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鼓勵獎

  七、評為教壇新秀和學科帶頭人的教師獎勵方法:單位:元(不重複獎)

  級別學校級街道辦事處級區級市級以上

  八、片學校知識性(片體育比賽)比賽團體前三名,獎勵指導教師:

  第一名:30元第二名:25元第三名:20元

  學校田徑運動會獲團體前三名獎勵學校或班級:

  第一名:5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30元

  九、體育達標經驗收達到學校提出指標,獎勵有關班級和體育老師各50元,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再獎10元。學校被評為區、市、省達標先進,分別獎給有關班主任和體育老師20元、30元、50元。(凡一所學校中某一班級不達到學校指標的不給獎)

  十、學校文藝匯演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十一、參加街道辦事處以上文藝匯演指導獎(包括班班有歌聲、校園集體舞等屬於團體比賽性質的比賽)單位:元

  級別街道辦事處文藝匯演區文藝匯演

  級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獎金300XX50700500400

  十二、學生參加區體育比賽得一分獎給20元,獎給學生4元;地區及以上加倍,教辦減半。(環城接力獲區第一名至第六名分別獎300元、200元、180元、150元、100元、100元)

  十三、鼓勵教師參加高學歷進修。本科、專科函授、自考按上級有關規定報銷。

  十四、頂班代一節課補貼3元。

  十五、教師參加各種競賽、書籍出版由主辦單位發放獎品、獎金或出版費的,學校不再給予獎勵;對於獲獎而未發獎金或獎品的,能與本制度對號入座的按制度獎,不能對號入座的,學校根據競賽的專案、性質、層次、獎級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十六、見習期教師參加有關內容的競賽,其獎勵辦法為:街道辦事處級一等獎20元,二等獎15元,三等獎10元;區級一等獎4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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