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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師德標兵評選方案

教育局師德標兵評選方案

  導語:教育局如何評選出師德標兵?具體的評選方案有哪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文章,歡迎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評選名額及範圍

  1、評選名額:2—3名;

  2、評選範圍:具有兩年以上教齡,在教學第一線的專任教師。

  二、評選具體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有堅定的理想信念;

  2、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品格高尚,廉潔從教,堪為師生的表率;

  3、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主人翁責任感和事業心,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教育、教學方面成績突出,得到家長、學生的充分認可,滿意度在校內名列前茅。

  4、刻苦鑽研業務知識,積極參與校本教研活動,對業務精益求精,在教學或科研方面做出貢獻。

  5、有健康的心理素質,有良好的協調能力,工作中能顧全大局,()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講團結、講協作、講奉獻。

  三、組織領導

  組長:梅傑

  副組長:沈志福、楊莉

  組員:劉再兵、章龍宏、江秀芳、陳曉雅、謝貴武、祝俊、吳龍鳳、洪莉莉、吳曉燕、唐阿抒、袁安民、趙繼玲。

  下設辦公室,主任劉再兵,具體負責“師德標兵”評選方法的制定、完善、實施和總結。

  四、評選程式

  1、推選階段(每年11-12月份)

  各教研組初評及推薦申報1人,並準備候選人推薦表及事蹟材料(每位候選人要求有500字的詳實事蹟材料和80字的事蹟概要,一式兩份報送辦公室)。

  2、評選階段(每年12月)

  由辦公室負責評選的具體事宜,評選產生候選人,報學校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稽核,並進行公示。

  3、表彰階段(第二年元月)

  在每年教師節進行表彰,並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宣傳。

  五、表彰及獎勵

  1、評選出的“師德標兵”,學校將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品。

  2、本年度考核等次將確定為“優秀”;

  3、將作為晉職、晉級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4、將其先進事蹟和照片將在校網站、宣傳欄上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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