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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綠色蟈蟈》後感

讀《綠色蟈蟈》後感

  《綠色蟈蟈》作者法布林首先是個執著於追求科學、熱愛科學、獻身科學的大科學家。以賣房子去買荒園並在荒園中觀察各色昆蟲來度過殘年,不正說明了上面的情形了嗎?然而如果作者在《綠色蟈蟈》文中將綠色蟈蟈描述成陰險的、兇殘的、灰暗的小昆蟲,那麼可讀性勢必大打折扣。換一句話說,就是法布林很有文采地從聲音、顏色、口味、動態、個性等方面來對綠色蟈蟈進行描寫,是讓我們喜愛閱讀該文的主要原因。

  寫聲音,即寫綠色蟈蟈“竊竊私語”、“發出一陣非常尖銳而急促、近乎金屬碰撞般的清脆響聲”,稱之為“歌聲、樂段”是文采飛揚,是悅人聽覺。寫顏色,即寫蟈蟈的“綠色”,而不寫蟈蟈的“灰色、褐色”,這“綠色”是實寫又是選寫,寫得閱人眼目,讓人樂見。寫口味,即寫蟈蟈的喜歡甜食。吃蟬則吃蟬的'甜肚子,吃植物則吃“幾片梨子、幾顆葡萄、幾塊西瓜”等,寫得獨特,是悅人味覺。寫動態,即寫蟈蟈唱歌、拉琴,“猛地一跳”將蟬從樹上攻下來,“有時甚至還看到蟈蟈非常勇敢地縱身追捕蟬”,用“有力的大顎、銳利的鉗子,不能把它的俘虜開膛破肚的情況極少出現”等,是文筆老練,寫得富有生趣,悅人想象,讓人喜歡。寫個性,即寫綠色蟈蟈的機警、勇敢、悠閒、暴烈等。其中,機警如捕到蟬而蟬不知,勇敢如“進攻比自己大得多、強壯有力得多的龐然大物”,悠閒如唱歌、拉琴,暴烈如蟬吃已逝同類。從一篇短文中讀出了小小昆蟲的個性,是文采斐然,是讓人適意。應該可以這樣說《綠色蟈蟈》一文較有文采,故而耐讀。

  從文學性角度來看。倘與魯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朱自清《春》、老舍《濟南的冬天》等美文作比較,我們總覺得法布林《綠色蟈蟈》還是不如它們寫得美。要說法布林文采在課文中表現得並不比以上幾篇文章遜色,然而問題主要出在哪裡呢?進一步研究我們可以發現,法布林是科學家,他理智、冷靜,文章撰寫就平均用力、平鋪直敘、詳略不當,是其癥結所在。而魯文等飽含激情、張弛有度,始終能引著讀者往下邊走邊讀。也即純粹從文采角度作比較,法布林的文章並不能與魯文等相比肩。

  再從科學角度來看。法文的科學性只介紹了捕食情況,還不如純粹從多側面介紹綠色蟈蟈的捕食習性、身體結構、本領用途等的說明性文章。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從文字中不難解讀得出來。那麼讀了法布林該文,我們覺得它又確實不錯,該又是什麼原因呢?文采比不過純文學家,科學性比不過一般的傑出科學家,而法布林成功之處正在於將文采與科學融於一身,鑄成一文。這是筆者的最深切感受。

  聯絡現實生活來看。籃球場上,最精彩的自然是獲得三分的空心球,這真得要憑實力,也不排除運氣成分;而獲勝球隊主要靠那些眾多的擦邊球。再如一個教師執教過數學,後來改教語文又當上了班主任,在抓各科平衡工作上比只會教一門數學功課的教師更出色。反之亦然。港、澳等地區的語、數教師必得兼教歷史或地理等,固然是教育對教師綜合素養的需要,但讓教師知道文理學習各有特點也是一層因素。對我們學生而言,任何形式的文理偏科從提高人的綜合素養方面來說都是欠妥當的,除非文或理某一方面特別優秀需要加強,否則文理並重對全人發展似乎更適合。

  在文學上比不過人家,在科學上比不過人家;而在兩者結合部結合出成績或者說傑出成就,是法布林《綠色蟈蟈》一文給我們的啟示。這也是創新的真諦所在——世界上本沒有無基礎的創新,所謂創新只不過是將幾個舊有事物的重新整合聯絡,從而發揮出它的最大價值。法布林《綠色蟈蟈》文章中“文采與科學”的完美結合,給我們如何打好人生擦邊球併發揮出其最大價值啟發很大。說近一點是運用這種方式、舉措去搞好學習,最應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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