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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的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的範文

  專案名稱: 合同編號:

  建築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及誠信原則下就工程承建達成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專案內;

  1.3工程結構:框剪、部分磚混結構;

  1.4建設規模:總建築面積約萬m2;

  2、工程範圍: 專案約 萬m2除專業分包外的全部土建工程。

  3、施工人、施工面積限制及確定施工人的方式

  3.1乙方在此工程範圍內,可以組織自行施工,甲方也可以優選其他施工單位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施工。

  3.2乙方自行組織施工的面積不得超過專案總面的30%,其他應由甲方優選的施工單位施工。

  3.3無論是乙方自行施工還是甲方優選的施工單位施工,均應透過招標程式確認。

  4、工程承包方式:約定總面積內按不同樓棟確定為雙包或單包。

  5、工程管理

  5.1 約定總面積內無論是雙包還是單包工程,其按照國家有關建築規範包括但不限於安全管理責任和質量管理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5.2 約定總面積內無論是雙包還是單包工程,其包括但不限於民工工資在內的所有工資、保險和國家規定的福利,亦概由乙方負責。

  5.3甲方向乙方推薦且經乙方審查同意進場施工的單位,因工程需要與第三方交易發生的欠款糾紛及該施工單位就工程量和工程款結算差異發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5.4乙方負責組建派住甲方施工現場包括但不限於專案經理、各工種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安全員、質量員、施工員等管理團隊,對業主的建設專案嚴格按照國家和國家有相部門的建築施工管理規範要求進行嚴格管理。對專案施工單位行使監督、檢查、處罰權。

  5.5甲方委派相應工程技術人員進駐專案施工現場,負責處理因水、電、汽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停工簽證、工程量增減簽單以及相關工程檔案的簽字確認和簽收;即時匯同監理公司和乙方對隱避工程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

  6、工程價款和工程管理費

  6.1工程價款

  約定建築面積內的土建工程,其工程價款由雙方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另行約定。

  6.2工程管理費

  甲方向乙方推薦且經乙方審查同意的施工單位,甲方按該施工單位實際施工面積向乙方支付工程管理費10元/m2,其中包含乙方公司建築資質維護費5元/m2,乙方工程管理人員工資、保險和其他福利費5元/m2。

  7、雙方權利義務

  7.1甲方權利義務

  7.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和施工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管理混亂時,甲方有權建議監理公司對乙方下達限期整頓的指令;

  7.1.2乙方的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嚴重影響甲方專案計劃的實現時,甲方有權另選施工單位進場趕工,所發生一切包括但不限於工程直接費、間接費等在乙包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1.3 甲方必須按約定按時,按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1.4 其他權利、義務在雙方另行簽訂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

  7.2 乙方權利義務

  7.2.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完成提供施工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組織圖紙會審、進行技術交底,安排工程“二通”等工作,為乙方提供必要施工條件 ;

  7.2.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按時、按額支付工程款;

  7.2.3 乙方必須依照建築工程管理規範按時、按質完成工程承包任務,向甲方提交優質的建設工程產品;

  7.2.4其他權利、義務在雙方另行簽訂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

  8 工程款及工程管理費的支付

  8.1 工程款的結算與支付,在雙方另行簽訂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

  8.2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工程管理費,甲方按雙方另行簽訂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面積按本協議6.2條約定分兩次支付,即與雙方另行簽訂相對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工程管理費,另50%工程管理費在承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交所有資料後一月內付清。

  9、工程總工期要求和施工組織要求

  9.1本工程總工期為個月,工期從甲方書面通知開工之日起算。

  9.2施工中遇有停水、停電,在3日以內由乙方自行調劑安排其它施工工作,不得作為辦理任何簽證和工期順延的依據。

  9.3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影響工期連續不超過3天的,甲方不予簽證。同時甲方不籤累積工期;對影響工期連續超過3天的,以甲方簽證認定後的時間,為順延工期的依據,其餘任何條件不得作為順延工期的依據;對因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損失由各自承擔。

  10、工程施工管理、質量

  10.1工程施工

  10.1.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現行的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建築工程施工驗收規範、施工圖、圖紙會審紀要、技術通知單、施工組織設計(應在開工前提交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公司審定)組織進行施工。為了保證施工工期和質量,乙方承諾派出高素質的專案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承擔此項工程施工任務,應甲方要求,共建立 個工程專案部,各專案部的專案經理及工程師見附件〈一〉,負責承建相應的專案工程;各工程專案部的專案經理全權負責承建工程的結算工作,具體價格詳見甲方、乙方與各工程專案部簽訂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10.1.2工程施工中必須隨時接受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方的檢查。凡工程質量不符合現行施工規範、驗收規範要求的,乙方認可的專案部須無條件地返工,並重新施工直到達到要求為止,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認可的專案部自行承擔。乙方認可的專案部拒不返工的,且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認可的專案部的合同;對質量問題不嚴重的,甲方可聘請其他施工企業進行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按實際發生費用的2到5倍在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乙方認可的專案部因違反本條規定而返工的,除依前款規定處理外,還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商品房買受人索賠造成的經濟損失)。

  10.1.3隱蔽工程管理

  10.1.3.1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須首先進行自檢自驗合格後,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組織設計、質檢、

  監理等部門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並簽字蓋章後,方可進行工程隱蔽和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10.1.3.2凡未經甲方組織相關單位驗收乙方自行隱蔽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並拆除違約施工的部位,經甲方和有關方面人員驗收,認為合格後方可重新進行隱蔽,如不合格乙方須及時返工直至驗收合格,其停工、拆除、返工所造成的損失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0.1.3.3如甲方超過24小時內未及時組織驗收,乙方可進行自檢隱蔽,甲方需要再檢驗時,乙方應當配合組織開挖、鑿除等工作,如發現問題乙方必須進行返工,發生的檢驗費、返工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未發現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組織開挖檢驗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10.1.4乙方在施工中所有需要備案的資料,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包括自檢資料)。

  10.1.5本工程的質量保修必須按國務院279號《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章規定執行;乙方或認可的專案部須於簽訂本合同時與甲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10.1.6為了加強在施工中的各項管理,雙方需各自委派工地代表進駐工地負責處理、協調日常工程管理工作,甲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如任意一方變更現場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0.2工程質量標準:合格。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11、工程設計變更管理

  11.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變更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

  11.2施工中乙方或認可的專案部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或認可的專案部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或認可的專案部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乙方或認可的專案部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1.4甲方同意採用乙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12、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2.1施工安全

  12.1.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建築施工安全規程、規範”進行組織施工,建立健全安全防護措施體系;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12.1.2凡因乙方認可的專案部原因在施工中發生的人員傷亡、質量或機械安全事故,其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認可的專案部自行承擔。

  12.2文明施工

  12.2.1乙方認可的專案部應遵守市政、環保和甲方等有關部門制定的規定和規章制度,做好工程施工中汙、噪、塵的處置、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違反有關部門規定造成後果,其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或認可的專案部承擔。

  12.2.2乙方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建立各項保險措施,不得拖欠工人工資及其他報酬,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在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付。

  1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3.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套,協調在施工中與各單位的配合工作,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3.2組織工程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及時向乙方提交技術變更資料檔案。 13.3安排工程的“二通”工作(電通至小區範圍各棟內,其他各施工介面由乙方自行連線;路通,即小區周邊道路通暢,場地內臨時施工道路由乙方自己鋪設,且費用理;施工用水由乙方在施工現場打鋼管井取水,費用自理),協調周邊地界關係。

  13.4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費。

  1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包、分包所承包的工程。

  14.2施工範圍內的圍擋、拆除,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4.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十五日內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經甲方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周、月、季進度報表(包括詳細施工進度表,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組織架構表等)一式叄份,且每月26日須向甲方工程部負責人報送當月、累計工程形象進度及工程數量、價值。

  14.4乙方應指定工程總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的組織管理,協調好各分包單位的關係,保證工程按期完成。乙方必須按施工圖和合同中約定的內容和條款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的各項變更和通知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所有變更和通知必須按甲方制定的程式和本合同的約定逐級上報簽字後經甲方總負責人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為有效,未加蓋公章無效;乙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與設計部門變更圖紙和增加專案,如乙方擅自變更圖紙和增加專案的,甲方不予認可,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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