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標誌

交通安全標誌

  導語:用文字或符號傳遞引導、限制、警告或指示資訊的道路設施。以下是小編整理交通安全標誌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交通標誌簡介

  又稱道路標誌、道路交通標誌。設定醒目、清晰、明亮的交通標誌是實施交通管理,保證道路交通安全、順暢的重要措施。 交通標誌有多種型別,可用各種方式區分為:主要標誌和輔助標誌;可動式標誌和固定式標誌;照明標誌、發光標誌和反光標誌;以及反映行車環境變化的可變資訊標誌。

  主要標誌和和輔助標誌

  主要標誌可分為四種:①指示標誌:通常為圓形和矩形,藍底白色圖案。用於指示車輛和行人按規定方向、地點行駛。②警告標誌:通常為等邊三角形(或菱形),黃(白)底黑(紅)邊,黑色(或深藍色)圖案。用於警告駕駛人員注意前方路段存在的危險和必須採取的措施。③禁令標誌:通常為圓形,白底紅邊,紅斜槓黑色圖案。是根據街道、公路和交通量情況對車輛加以禁止或適當限制的標誌。④指路標誌:通常為矩形,藍(綠)底白字和白色圖案。用於指示市鎮村的境界,目的地的方向、距離,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服務區和著名地點所在等,並沿途進行各種導向。

  輔助標誌附設在主標誌之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誌,分表示時間、車輛種類、區域或距離、警告、禁令理由等型別。

  可動式標誌和固定式標誌

  可動式標誌一般用於臨時性施工現場,用畢後即可拿走。

  固定式標誌為永久性標誌,按結構形式有單柱式、雙柱式、懸臂式、門架式和附著式(安裝於其他結構物上)。

  可變資訊標誌

  可變資訊標誌儲存有多種資訊,控制人員可根據公路上發生的情況,透過遙控裝置手動或自動顯示其中的某種資訊。公路上的行車環境常會因天氣、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等原因而發生變化,可變資訊標誌即可將情況及時反映出來。

  設定位置

  警告標誌位置與公路的計算行車時速有關。在農村山區公路,一般應設在距離危險地點20~50米的地方。

  禁令標誌一般應設定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車標誌外均應成對設定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終點和橋樑的兩端。

  指示標誌多用於城市道路和高等級公路,一般公路使用較少。

  指路標誌在一般公路上常用的有地名、分界、指向等標誌和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地名標誌設在城鎮的邊緣處;分界標誌設在行政區劃、管養路段的分界處;指向標誌設在距離叉路口30~50米處。

  設定方式

  分別有柱式(包括單柱式和雙柱式);懸臂式;門式;附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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