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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發行是什麼意思

信託發行是什麼意思

  大家對信託發行瞭解多少呢?信託發行是什麼意思呢?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信託發行是什麼意思

  信託的發行期限(募集期)一般是一個月,好的產品幾天就可以成立了,只有一些不是很好的專案才在市場上長久推廣。

  個別信託產品風險頻現

  在超過基金業規模之後,中國的信託業規模仍在快速增長。中國信託業協會上週釋出《2012年二季度末信託公司主要業務資料》顯示,截至2012年二季度末,信託資產規模增長至5。5萬億元,3個月增長了2000億元。有業內人士預計,信託業的規模將有望超越保險業。 在信託業的盛宴背後,潛藏的風險卻在逐漸暴露。今年上半年,在房地產市場受到持續嚴厲宏觀調控的情況下,一些房地產信託提前兌付,個別房地產信託則延期兌付;中誠信託30億礦產信託陷高危迷局;雅盈堂事件暴露出藝術品信託在高收益的同時也面臨高風險。

  在房地產信託受限之後,很多信託公司紛紛將目光轉向資源礦業類行業和藝術品行業。但今年上半年以來,礦產信託和藝術品信託暴露的風險給投資者敲響了警鐘。 而近幾年相當紅火的礦產信託在今年出現風險事件。統計顯示,2011年全國共有36家信託公司參與發行了157款礦產資源類信託產品,同比增長161。67%。但是,這些看起來很誘人的礦產信託,潛藏的風險並不小。今年6月份,中誠信託的“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託計劃”被曝融資方涉及賬外民間借貸,引發了礦產信託兌付風險。“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託計劃”兩期產品共募集資金30。3億元,因涉及金額巨大該信託已被市場廣泛關注。事實上,礦產資源信託的風險年初已有顯現。1月4日,東北某信託公司就因融資人沒有按照約定還款,而提前清算該項信託計劃。這些事件的發生,令市場發現,礦產信託也並非看上去那麼美。2012年是房地產信託的集中兌付期,而房地產正面臨史上最嚴厲的調控,市場風險不斷顯現並加劇,房地產信託面臨集中兌付風險。根據中金公司研究資料,2012年到期的房地產信託資金量將達到2500億。部分信託公司不看好房地產後市,為避免到期難以兌付的情況出現,上半年多款房地產信託產品提前終止清盤。與此同時,個別到期的房地產信託產品則延期兌付。

  信託發行流程

  1、信託產品立項

  信託產品立項是在前期廣泛的專案調研的基礎上,業務承辦部門就擬受託承辦的信託專案確定產品框架,撰寫立項報告,同時對該產品的銷售、營銷進行可行性分析,撰寫可行性報告,並首先在部門內部對專案進行評估篩選。部門內部評估時,可以邀請公司風險管理、法律、合規、營銷、運營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提出積極的建議,尤其對專案運作管理的可行性進行評估。在各部門完成初步評估通過後,正式在公司內部進行批准立項。同時,公司可以與客戶簽訂投資協議書、保密協議等意向性檔案。

  2、盡職調查

  在信託專案各方當事人初步形成合作意向後,信託公司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內部程式的規定,親自或委託第三方開展盡職調查,包括現場調查、委託調查、資訊收集、資料分析等系列活動,就可行性、合法性、風險性等事項進行仔細評估,並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是以信託目的為導向的,以交易結構為基礎的,致力於發現問題、發現價值、核實資訊,確保信託目的合法的過程。通常情況下,由於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和信託目的存在不同,調查物件所處行業、環境和自身情況的千差萬別,信託業務部門開展盡職調查的內容、範圍、深度、流程和標準也會不盡相同。

  3、內部評審

  信託產品透過簡單評估和盡職調查後,就會進入信託產品報審階段。在前期廣泛溝通的基礎上,信託業務部門會就擬受託承辦的信託專案確定產品框架,撰寫完備的可行性報告,同時對該信託產品的風控、銷售、運營等方面進行基本落實。

  在信託產品報審階段,由合規部門對信託產品的合規性進行稽核,並出具產品合規意見;由風險管理部門對專案風險進行預評估,並出具風險控制意見。

  在通常情況下,經過風控部門和合規部門的確認後,信託業務部門會向專案評審小組(也可能為評審委員會或風險控制授權人等類似評審主體)提交報審材料,報審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專案可行性報告、信託產品方案、產品營銷方案等。信託業務部門對報審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專案評審小組則著重審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產品的風險性,對專案經營風險和受託人管理風險進行全面分析,對可能發生的運營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等擬採取措施的可行性進行論證,並提出相應意見和建議。信託業務部門據此進行修改、完善和補充。

  信託產品發行流程全解析

  4、檔案製作與事前報告

  信託公司在正式設立信託產品前,如果根據法律規章的規定需要提出申請的,還應當依法向監管機構或信託專案涉及的其他主管機構進行報告、申請,並獲得相關的批覆意見。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信託產品不得設立。對於大多數信託產品而言,信託公司僅需在信託產品設立後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履行相關的報備手續。

  5、賬戶開立與合同管理

  由於信託財產應交由第三方託管以保證信託財產的安全運作,在通常情況下,信託賬戶都包括內部賬戶和外部賬戶。外部賬戶又可劃分為交易賬戶和銀行賬戶。

  信託合同管理是進行客戶服務的基礎,也是妥善運營信託的前提。信託公司要及時錄入信託合同的相關資訊,確定基本要素,辨別客戶來源,分析客戶特徵,完善客戶資訊,為後續客戶跟蹤服務創造條件。

  此外,信託公司還需要完成辦理抵質押手續和公證、再次核查重要資訊、聘用信託執行經理等其他前期準備工作。

  6、產品推介與募集

  信託公司採取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推介信託產品時,信託公司會有規範和詳盡的資訊披露材料,明示信託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徵,充分揭示參與信託計劃的風險及風險承擔原則,披露專業團隊的履歷、專業培訓及從業經歷。信託產品推介通常採取直接銷售方式或代理銷售方式。採取異地推介信託計劃的信託公司應當在推介前向註冊地、推介地的中國銀監會省級派出機構報告。

  在推介完成後,信託公司要根據信託專戶資金的到賬情況,核對資金到賬資訊與信託合同約定是否相符,辦理資金勾兌和合同確認事宜,如不匹配還需要進行相關催繳和退款。

  7、信託產品的成立

  信託計劃推介期滿後,滿足信託檔案約定的成立條件的,信託公司應將信託財產存入信託財產專戶,並向委託人披露信託計劃的推介、設立情況,正式釋出產品成立公告。信託產品成功設立後,信託公司還需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履行相關資料的報備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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