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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法律服務的合同

專項法律服務的合同範本

  活動服務是很多地方都會有的,那麼專項法律服務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跟大家分享專項法律服務的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範本一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並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後,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範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範的勞動合同。對於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範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後,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佈、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並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 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元整。上述款項支付後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後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週通知對方。當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範本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為甲方提供 專項法律服務,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 ;

  (2) ;

  (3)甲方需要委託其它法律服務事項時,應當另行以書面形式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授權許可權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

  2、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受託事項具體情況,及時提供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以及處理代理事項的各項工作;

  3. 甲方應當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及時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對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具體、合理;

  4.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2.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委託事項承辦行政機關的要求,及時、全面報送各種符合行政機關要求的材料,準時參加各項代理活動;

  4.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絡,及時轉達和解決承辦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各項要求,及時通報代理事項進展情況;

  5.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資料的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7. 乙方律師應當為甲方代理事項單獨建立文書檔案,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時應當及時歸還甲方,合同範本《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五條 律師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標準結算律師費用(選擇項):

  1. 計時收費 □

  乙方律師每人每一標準工作小時計收人民幣 元。

  乙方律師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填報完成工作內容、計費時數和付費金額,甲方確認後,應當在次月五日前將律師費匯寄乙方賬戶,甲方對《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乙方調整。

  2. 計件收費 □

  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

  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 分期支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前支付第一筆律師費計 元;於 時,支付第二筆律師費計 元;於 時,支付第三筆律師費計 元。

  3. 風險代理 □

  律師費分為基本律師費和資勵律師費。

  基本費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獎勵律師費為 的 %(基本律師費計算其中或者不計算其中),應於 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4. 關於費用的其他約定

  委託事項行政機關與其他中介組織收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墊付。

  乙方律師經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由甲方憑票據實報實銷。本地交通、通訊費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師費中。

  第六條 收款銀行

  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用在乙方沒有其他書面指令的情況下,應當匯入乙方下述銀行賬號:

  開戶行:

  開戶單位:

  帳號:

  乙方收到後,應當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七條 工作聯絡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工作聯絡人分別為:

  甲方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人負責轉達各方對對方的請示或者要求,轉交各種通知、檔案和資料,辦理各項事務性工作,各方更換聯絡人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第八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者終止,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代理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

  3. 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託事項或者指示、要求違反法律、違反律師執業規範;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案件事實等情形;

  3. 甲方逾期 日,經催繳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具有代理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經有權機關確認,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無故終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辦理完成時終止。

  第十三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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