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法律> 國小生法律小品劇本

國小生法律小品劇本

小學生法律小品劇本

  劇本是一種文學形式,是戲劇藝術創作的文字基礎,能使編導與演員根據劇本進行演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生法律小品劇本,希望對你有幫助。

  《法律呵護陽光少年》

  人物:包公,警官,犯人, 共3人

  地點:審案現場

  道具:二把椅子,一張桌子

  【幕啟】

  (包公踱步來到前中央,警花,犯人走到旁邊)

  包公:我包拯辦案秉公執法,鐵面無私,不徇私情。今受皇上派遣,跨躍時空,來到這兒,聽說此地有些青少年不服管教,為非作歹。特叫本官前來定奪,我得快點準備了!(回座)

  (警花上)

  警花:包大人,我受司法部門委託,前來協助包大人審理未成年人案件。歡迎包大人光臨本朝,請對本朝青少年管理制度多多指教。

  包公:哪裡,哪裡,你們現代人哪用我這個老朽指教,真是慚愧,慚愧。OK,very good!現在升堂開審吧!

  警花:是!(警花押犯人上)

  包公:大膽狂徒,你為何不下跪?

  警花:哎,包大人,我們的司法制度早就廢除了下跪這一條。所有嫌疑犯在法庭上是可以坐下來的。

  包公:哦?我乃朝庭命官,與犯人同庭而坐,成何體統?

  警花:包大人,現代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犯了法,我們同樣保證他的人格尊嚴。

  (警花讓犯人坐下)

  包公:啊,我不瞭解貴朝法律制度。I'm Sorry!

  包公:(拍驚堂木)來者何人?所犯何罪?通通給我講來。

  犯人:大人,我叫胡非為。我並沒有犯什麼罪啊?

  包公:還想抵賴。來人,快快大刑伺候!

  (犯人大吃一驚)

  警花:包大人,現代法律要求不允許體罰犯人。還請包大人多多見諒!

  包公:有何冤情,請給我細細道來,不得絲毫隱瞞。否則決不饒恕!

  犯人:是,包大人,(痛苦地)我在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我。

  包公:唉,等等!(對著警花):什麼叫離婚?

  警花:離婚就在法律上解除了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

  包公:呀,不是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嗎?好女不嫁二夫啊,這樣的母親,不守婦道啊!

  警花:包大人,現代社會有些父母就是這樣,想離就離,也不管孩子的感受。哎,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呀!

  犯人:我小時侯在學校讀書成績不好,經常違反學校紀律,而且經常受老師的批評。爸爸看我不肯讀書了,就也不管我了。後來我就整天在外面遊蕩,認識了幾個哥們兄弟,所以打架鬥毆是經常的事……

  包公:子不教,父之過,真是罪過也。哎……

  警花:這些父母都以工作忙為由沒有起到對自己孩子的監護作用,連孩子在外面惹事生非也不管了,實在是太不象話了。

  犯人:我們上游戲廳,上網咖,玩得非常開心。網上什麼都有,有時。

  包公:Stop!“上網”是何意?是不是結網打魚?

  警花:不是的,包大人,它是現代資訊社會的網際網路絡,只要用滑鼠輕輕一點,就可以獲取大量的知識和資訊。

  包公:哦,你們現代社會的這些高科技可真讓人看不懂啊。我倒要好好學學這些知識才能再上崗了。

  警花:但是,由於現代網路發展不完善,網路法制法規不健全,而且青少年自控能力差,辨別是非能力不強,容易沉溺網上的虛擬世界不能自拔,也容易被網路罪犯所利用,成為他們犯罪的工具。

  包公:哎呀,這可是洪水猛獸呀,對孩子們是大大不利呀。我建議:為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請把這些網路全部廢掉。

  警花:(笑)包大人,這倒不必,網路發展給人類獲取資訊帶來極大便利。只有利用不好,才會損害到青少年的利益。所以啊,包大人,我們請你來,就是如何建立和完善刑事立法,對網路犯罪要嚴厲打擊,你能幫助我們嗎?

  包公:OK,只要是有利與我們下一代,不,下一代的下一代的下一代的…不,下N代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我包拯願效犬馬之勞。

  犯人:包大人,可這些網咖和遊戲廳老闆只要給錢,什麼人都可以進去呀。

  包公:啊,有這等事?警官,請你們日後好好調查,如有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網咖者,重打五十大板!

  警花:(敬個禮)遵命!

  犯人:我自從認識了一個朋友叫黃哥,他白天帶著我去打架,晚上帶著我以報紙推銷員為由到室內搶劫。

  包公:你明知是入室搶劫,為什麼不逃跑呢?,

  犯人:我不知道啊!黃哥只是叫我在旁邊望風,哪知道這也是犯罪行為啊!(嘆一口氣)我進了看守所,只有爺爺來看我,他已是70多歲的人了(學爺爺)“你這不爭氣的孩子啊,你為什麼要走這條路啊……”直到這個時候,我就感覺我太對不起我的家人了。。

  包公:……真讓人動情也,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啊。

  犯人:您包大人寬容大量,我今年才剛滿18歲,你就饒了我吧!

  包公:……這……(看警花)

  警花:包大人,不能原諒他!他這是金蟬脫殼,想出去後還要入室搶劫。包大人,(遞上法律條文)你看,我國刑法規定年滿18週歲的人若觸犯法律仍然要付刑事責任。

  包公:是啊!王法在此,本官怎敢放你?

  犯人:唉,早知道這樣,我應該在青少年時好好的做人,也不會落到這種地步!

  警花: 是的,胡非為,你終於知道了,我國《青少年保護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除了接受國家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外,還必須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接受學校和家長的正確教育。

  包公:對,剛才你的一番言語,事雖然有因,但你害人是果。犯下大錯,一切罪責本應由你自己承擔。但本官念你年幼無知,為了教育你本人,讓你有一次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本官現在鄭重宣判:(站起,拍驚堂木)罪犯胡非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強制執行勞動教養! 

  (三人站成一排)

  齊:願世界上所有的青少年在法律的呵護下健康、快樂地成長!

  (敬禮,鞠躬,道:謝謝大家!)

【國小生法律小品劇本】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