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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作為一個文化領域

文學作為一個文化領域

  文學作為一個文化領域,這一觀點似乎不證自明,屬於常識範疇。但是如果我們把它與上面關於語言與文化的關係的論述聯絡起來考慮,我們就發現可以獲得理解語言與文學的關係的一個新視角。

  文學與語言顯然不在一個層次上。照我的理解,我們先根據人類活動的性質把人類活動分為“背景”與“領域”。語言是背景性質的範疇,文學與科學、哲學、宗教、神話、道德、政治等,則屬於這個背景下的不同文化領域。所謂科學,就是在科學這個方面、這個領域形成的一種文化活動,所謂哲學,就是在哲學這個方面、這個領域形成的一種文化活動,其他依此類推。文學,則與它們一樣,就是在文學這個方面、這個領域形成的一種文化活動。文學與哲學、科學、宗教、神話、道德、政治等處在一個層次上,與語言則處在不同的層次上。解釋學大師伽達默爾曾經這樣表述過同樣的意思:“語言實際上並非同藝術、法律和宗教並肩而立,而是所有這些精神展示物的持久媒介。”⑤

  過去我們常說“文學是語言的藝術”,並且把這句話作為揭示語言與文學的關係的一種證明。事實上,這句話揭示的不是語言與文學的關係,而是文學與其他藝術門類的關係。“文學是語言的藝術”這句話告訴我們,文學是一種藝術形式,它與其他藝術門類的區別在於它是以語言作為基本手段的,而其他藝術門類或者以顏色和線條為手段(美術),或者以節奏和旋律為手段(音樂),或者以身體動作和造型為手段(舞蹈),等等。“文學是語言的藝術”這句話告訴我們,文學以語言為手段,僅此而已。而我們過去長期把這句話作為語言與文學捆綁在一起的依據,理由是十分不充分的。因為哲學是不是也以語言為手段?現代哲學的“語言學轉向”明確表明,哲學不但以語言為手段,而且還以語言為研究物件。我們看到的所有哲學研究,是不是都是用語言來表達的?那麼是不是說語言與哲學也該放到一起?科學當然有語言以外的手段,但它也是以語言為“路標”的。卡西爾專門討論過這樣的問題,他認為,“我們的日常語詞和名辭仍然不失為走向科學概念之路的路標。正是運用這些日常語詞,我們形成了對於世界的最初的客觀視域和理論視域”⑥。那麼是不是也可以把語言與科學捆綁在一起?宗教、神話、道德、政治也無不是這樣,因為它們都是以語言為“共有知識背景”的。

  文化的核心在人的活動,文化即人的活動的產物。根據人的活動型別,可以獲得關於文化的分類。這種分類當然可以分得很具體,很細緻,但最基本的分類大致有三種,一就是科學,一就是哲學,一就是文學。

  科學是人與自然的關係的產物。科學的最高目的就是認識自然,它的基本取向就是主觀向客觀靠攏。實現這一取向的最佳途徑是最大限度地逼近自然本身。因此,語言的背景作用對科學來說相對最弱。但是,說它“最弱”並不意味著沒有或不重要,因為這個“最弱”是相對來說的。語言對科學的背景作用卡西爾稱之為“路標”,另一位德國哲學家魏斯蓋貝爾則稱之為“中間世界”,他認為語言是人類觀察世界的中介。科學研究的目的,就是給予語言構成的`“中間世界”以一個客觀的說明。這個由語言構成的“中間世界”為科學提供了最初的世界圖景和研究方向。

  “哲學的當代主題形態主要就是人學,哲學史本質上就是人逐步走向認識完整自我的歷史,是解決圍繞人而發生的各種矛盾關係的歷史……”“於是,人學便是哲學的基礎學或本質學,是哲學的最終(或最後)本質。”⑦哲學是研究人的,它與語言有什麼關係呢?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建立了語言,語言就成了人的物件化存在。於是語言成為人的“標本”。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哲學的發展出現了“語言學轉向”。因為研究語言,也就是研究人本身。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語言對哲學的背景意義較之科學更為重要,更為具體。如果說,科學以語言為“路標”,目的在於給予語言的內容以客觀的說明,那麼,哲學以語言為“標本”,目的在於揭示語言所潛藏的人性之謎。另一方面,語言不僅是哲學研究的物件,同時,語言還為哲學研究活動提供了一種先在的思維方式。

  文學的本質是人與現實的審美關係,這是文學與哲學、科學的最大的不同。文學是人在審美領域的文化活動。但這裡所謂的“現實”是透過語言的折射獲得的;因此,人與現實的審美關係在相當程度上轉化成為人與語言的審美關係。文學的審美在相當程度上實際上是透過對語言的審美實現的。王尚文先生曾以茅盾的《風景談》的一段話為例對此有過精彩論述:“不能簡單地把‘三五月明之夜’翻譯成為‘農曆每月十五日月色明亮的夜晚’,‘宛如’就是‘好像’,如此等等;……重要的不是文章作者所描寫的物件,而是他用以描寫的語言,因為在這語言中他按照美的法則重新創造了一個世界,月、天、山、人、歌等等被組織於一個新的時間、空間之中,具有全新的關係、全新條理,全新的秩序,全新的結構,更重要的是全新的神韻。雖然實際呈現在讀者面前的只是一行行筆畫繁簡不一的文字而已,可是學生卻由此睜開了美的眼睛,從中看到了一個美的世界,也從中發現了語言文字的魅力,連‘並不多,只有兩三個’‘可是沒有完’這樣一些原來認為平淡無奇的語句也覺得其味無窮、無可更換,並由此體驗到了作者流動其中的讚美之情。”從這樣的意義上來看,語言與文學的關係的確是更為密切的。但這種密切關係並不能否定它們仍然分屬於不同的文化層次。文學審美之所以能夠實現向語言審美的轉化,前提仍然是語言為文學提供了一種“背景可能”。語言在描述這個世界的時候,可以審美化地描述,也可以非審美化地描述,十五的月亮,可以寫為“三五月明之夜”,也可以寫成“農曆十五”,相似性可以表述為“宛如”,也可以表述為“好像”。文學是透過語言來表達它的世界圖景的,而這個世界是怎樣的一幅圖景,語言為它提供了多種可能性;文學的審美性的獲得,在相當程度上,就是這種審美化的表達方式選擇的成果。文學審美,往往是在它的表達方式(審美方式)與其他可能的表達方式的對比中實現的。在文學審美的實現過程中,語言為它提供了可能性,提供了前提性的條件。

  總之,語言既是科學的“背景”,哲學的“背景”,也是文學的“背景”。科學、哲學、文學等等,都是在語言的“背景”下展開的不同領域的文化活動。語言與它們的關係,是“背景”與“領域”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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