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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卷四複習計劃

司法考試卷四複習計劃

  導語:毫無疑問,卷四是司法考試中難度最大的一卷。不僅案例的案情複雜,而且考查的知識點較多,有時甚至跨越幾個法律部門,尤其在近兩年新增了論述題,大大提高了對法學理論水平的考查要求。因而很多考生談卷四色變,認為這是司法考試中難以翻越的“珠峰”,尤其是非法學科班出身的考生。其實,卷四並非高不可攀,考生克服心理上的畏懼感,再輔之以科學的方法,相信都能在卷四中取得不俗成績。下面,筆者結合自己參加司考的經驗,簡要分析一下卷四的複習應試誤區,在此基礎上提供給大家一些建議,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卷四的複習應試誤區

  (一)案例分析題

  1.不少考生在複習中採用題海戰術,認為題做多了,手熟了,自然能提高案例分析題的答題速度,知識點也應該不會有遺漏,但卻忽略了答題方法和技巧的總結,結果“事倍功半”。

  2.搞不清楚案例分析題題幹交待的各個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關係,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點,讀完題目後,大腦即陷入一片混亂。

  3.看懂了題目,但不知如何下筆回答問題,生怕一寫就錯;好不容易下決心提筆作答,但一寫就多,眉毛鬍子一把抓,不得要領。從而導致做題速度過慢,做不完所有的試題。

  3.分析題目的思路不清,急於下筆,結果發現自己的觀點前後矛盾,於是趕緊塗掉重寫,一陣子忙亂下來,卷面上箭頭滿天飛,卷面效果一塌糊塗,從而影響卷面分數。

  4.把過多的精力浪費在難題上,臨到交卷的最後關頭,只好倉促間作出取捨,草草應答。

  (二)論述題

  1.由於沒有合理地把握答題速度,前面的案例分析題佔用時間過多,所以回答論述題時對題目缺乏仔細分析,下筆過於草率,頭腦裡沒有完整思路,想到哪寫到哪。其結果無非兩種:一是答案太羅嗦,層次不清,閱卷人很難清楚地瞭解考生的主要觀點,分數自然就不會太理想;另一種情況是開始寫得過於簡單,缺乏必要的展開論述,結果自己的主要觀點都掏完了,字數卻不夠,於是在最後加上一些無關痛癢的論述和感慨,導致論述重點不夠突出,影響分數。

  2.答題時狀態非常好,“下筆如有神”,生怕時間不夠,不能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寫出來,於是忽略了字跡的工整,結果無限的智慧和思想只能埋沒在“龍飛鳳舞”的答卷中,是真金,卻沒能發光。

  (三)司法文書寫作

  1.在複習階段,從各種渠道收集儘可能多的司法文書範本進行學習,生怕有所遺漏,結果哪種文書也沒有掌握牢固,複習的投入產出比很低。

  2.考試時遇到自己沒有複習到的司法文書,就完全放棄。>>1999-2003年法律文書試題

  二、卷四複習的幾點建議

  (一)複習時間

  由於卷四的題目綜合性強,難度大,對具體應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要求高,建議考生最好是在各部門法複習到相當階段後,再針對卷四做一些專門練習,並藉助相關的參考書領會答題技巧。尤其是司法文書,不宜複習太早,以免重複記憶,浪費時間和精力。

  (二)複習方法(建議關注度:)

  要提高綜合性案例分析題和論述題的分析能力和答題技巧,一定數量的練習是必不可少的。畢竟答題是一種實踐活動,不能只靠紙上談兵,只有在具體的練習中才能不斷提高自己的答題能力,深刻領會他人介紹的答題技巧。但應當注意的是,練習不在多,而在精。

  考生在作答每一個題目時應堅持獨立思考,親自動筆寫出答案,然後再對照參考答案認真分析自己的答題情況。不明白的地方要仔細查閱並研究相關法條,以求下次遇到考查此知識點的題目時不再重蹈覆轍。另外,在複習中不僅要注意對知識點的.掌握,還應注意培養良好的答題思路和技巧,使自己能夠簡明扼要地答出考查知識點。在此建議考生,在做完每一道題後,應從宏觀上審視參考答案的答題思路,及時進行歸納總結。這裡要強調的是,平時練習中一定要親自動筆寫答案,而非僅僅在頭腦中想一想便急於翻看參考答案。這樣看起來似乎可以節約時間,做更多的練習,但事實上效果非常差。許多考生在考場上作答卷四時會陷入“知其然,卻不知如何然”的窘境,就是平常不勤於動手所致。

  對於司法文書題,筆者建議把基本的司法文書種類作為複習重點,無需花費太多時間在生僻的文書上。對於一種司法文書的複習,不僅要嚴格掌握其形式方面的要求,而且要注意其內容方面的特點。由於司法文書種類繁多,形式、內容方面又有許多共通之處,所以一定要注意透過比較的方法進行復習,及時總結類似文書之間的差異,從而實現對它們的精確掌握。

  三、對卷四答題的幾點建議(建議關注度:)

  (一)做好案例分析題的一般步驟和方法

  由於司法考試的案例分析題一般都是“因法設題”,命題者頭腦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內容和知識點,由此決定了所適用的法條,然後再去因法條而設計案情和題目。因此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題時的指導思想就應當是“因題找法”。其基本步驟可以分為:

  1.確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個部門法的內容。當然,有些綜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個部門法的考點為主,個別問題涉及其他部門法的知識點。

  2.確定考查的是該部門法中的哪一個或哪幾個法律制度。

  3.詳細分析案情。對於案情複雜的案例,可以將各種有法律意義的資訊轉化成圖表形式,這樣有利於我們理清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避免遺漏重要的答題線索。

  4.瀏覽所有的問題,揣摩命題思路。

  5.根據“因題找法”的思路,迅速地在腦海中找到每個問題對應的法條。

  6.統籌考慮全部案情和問題,在卷面上寫下最終答案。

  (二)做好論述題的一般方法

  論述題只有經過長期的法學思維訓練和知識積累,才能取得比較滿意的成績,所以筆者也沒有什麼“靈丹妙藥”,在此只是給大家提個醒,防止因為忽略了一些次要因素而失分。

  首先,論述要注意層次性、邏輯性,詳略得當,否則閱卷人很難清楚地瞭解你的答題思路;

  其次,作答時儘量用法言法語,不要寫得過於通俗化、口語化,這樣容易使閱卷人認為該考生缺乏基本的法學素養;

  再次,文字要工整,閱卷人在閱讀了成千上萬份試卷後容易精神疲憊,如果你字跡潦草的話,閱卷人是不會仔細辨認你所寫內容的,相反如果字跡工整,就會贏得閱卷人心理上的認可;

  最後,應注意文字書寫速度,在保證工整的前提下提高文字書寫速度,往年有很多考生就是因為答題速度過慢而無法答完試卷,令人扼腕。

  (三)做好司法文書題的方法

  司法文書題考試範圍廣泛,而考生的精力和複習時間有限,所以只能“抓大放小”,因此所考查的司法文書很有可能是考生平時接觸不多的型別。在這種情況下,考生應當保持良好的心態,千萬不要放棄,因為司法文書之間共通之處頗多,只要開動腦筋,比照自己複習過的類似的基本司法文書的格式和內容要求作答,還是可以得到一些分數的。畢竟,在卷四中,司法文書題的答題難度相對較小,輕易放棄還是很可惜的,司法考試的成敗往往就在幾分之差。

  結束語: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透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在9月17、18日即將舉行司法考試考試之際,也祝願所有的考生們,認真複習,都能順利透過司法考試,實現自己的成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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