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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勞動合同

服裝店勞動合同範文

  勞動合同權利義務的延續性:勞動合同權利義務的延續性淵源於勞動者勞動力再生產的自然屬性。下面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服裝店勞動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證

  代表人 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試用期內不合格和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為上午 到晚上 。每月休息天。

  五、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基礎工資銷售提成店鋪營業額完成一萬提成為營業額的完成兩萬提成為完成萬提成為依此類推。

  六、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如毀損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6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6折賠償給甲方。

  七、合同解除 1、員工無法完成本店的工作或對本店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的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填寫離職申請且不可在與本店產生競爭的區域從事相同工作。 3、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本專賣店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須全部清點移交本專賣店指定人員。

  八、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服裝店勞動合同範文二

  甲 方 乙 方

  年 齡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二)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本職工作,達到規定的工作時間。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二)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三)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一)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二)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五、福利待遇

  (一)簽約三年可享受三天年假,7月8月有高溫補貼。年假的天數與簽約的年數對等。

  (二)簽約三年以上可享有雙倍年假。企業內部競爭高一級崗位升職將獲優先考慮。簽約年限少於三年的不具有同等待遇。如高溫補貼,修年假,優先升職加薪與特別獎勵等等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一)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

  (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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