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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服採購情況的調查報告

有關學校校服採購情況的調查報告

  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幼兒園校服採購的管理,確保中小學生幼兒校服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利益,20XX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縣紀委牽頭,xx市教體局和縣教體文廣局相關同志配合對我縣學校近兩年校服採購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現就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規範校服採購,加強校服採購監管。

  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根據宜賓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服管理的通知》(x教發20135號)檔案精神和我縣實際,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採購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堅持自願同意原則;

  2.實行申報監管制度;

  3.規範校服採購行為: 原則上實行價格限制;實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等方式採購;加強採購監督;

  4.嚴格驗收;

  5.實行產品召回更換制度;

  6.實行供應企業黑名單制度;

  7.建立校服供應商准入制度;

  8.嚴格追責問責。

  二、校服採購大部分合法合規。

  此次檢查的61所法人學校中,有16所學校進行了校服採購,合計採購校服15691套。其中高中階段採購了2629套,初中階段採購了8610套,小學階段採購了4442套。學校採購手續基本完善,合規合法,具體表現在:

  1.所有采購了校服的學校均堅持了學生及家長自願購買原則,並都簽署了“學生自願認購單”,部分貧困生供貨

  企業免費贈送。沒有學校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校服現象。

  2.嚴格執行申報監管制度,所有采購學校均填寫了《xx縣學生校服採購申報監管表》,經上級部門批准備案後再組織採購。

  3.實行價格限制。全縣校服小學生夏裝每套價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裝每套價格控制在100元左右;中學生夏裝每套價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裝每套價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 絕大部分學校在採購時採取了詢價採購或者競爭性談判方式。

  5.驗收嚴格。絕大部分學校在採購時與供貨商簽訂了採購合同,校服供貨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輔材料的`纖維檢測報告。

  6. 實行了產品召回更換制度。學校為學生組織校服採購時堅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證,要求供應企業實行產品召回制度。凡發現校服出現質量、安全等問題,供應企業必須無條件召回,更換合格產品。

  三、校服採購過程中仍存在不足

  1. 怕麻煩,不願採購校服。調查發現大部分學校認為校服是一種民族精神和學校文化的體現,是一個學校整體精神面貌和集體榮譽感的外在體現之一,既是校園文化建設的組成部分,也是學生團體精神風貌的一種表現,學校有必要

  組織學生進行校服採購。但是很多學校校長為了減少麻煩,規避採購風險,不願承擔責任,未組織校服採購。

  2.少部分學校未嚴格執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採購。多數學校選擇三家及以上的企業進行競爭性談判或詢價採購,少部分學校採與1—2家企業協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學校在採購時沒有與供貨商簽定採購合同,與供貨商已簽定的採購合同中缺少對學生權益保護條款。在驗收時大部分學校只要求供貨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輔材料的纖維檢測報告。並未主動與縣質量監督部門聯絡,接受質量監督部門的質量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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