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社保> 長春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長春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長春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關注1、參保單位及職工有關業務

  繳費業務

  參保單位按核定繳費基數繳納2016年社會保險費,辦理人員增加、減少及根據實際情況辦理個人賬戶清算;已預繳的參保單位進行社會保險費結算,先到社會保險申報繳費大廳40-57號視窗列印繳費徵集單,然後到三樓財務視窗進行實收分配;網上申報繳費工資的參保單位,應及時將《2016年度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申報表》送至40-57號視窗。

  根據《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6]25號)規定,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規定的2%階段性降至1.5%,其中,單位繳費費率為1%,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0.5%。新費率從2016年5月1日起執行,期限為兩年。

  綠園區、雙陽區、九臺區的參保單位分別在綠園分局、雙陽分局、九臺社保局辦理以上業務。

  待遇核定

  (1)參保單位完成正常繳費後,按新退休審批流程(見長社保[2016]1號文)申辦2016年新增退休人員養老金核定業務。

  (2)2016年企業病故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結算業務待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後另行通知。

  (3)2016年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在原單位辦理完失業保險繳費後,儘快辦理失業金申領手續。

  參保單位職工養老、失業待遇核定業務在社會保險待遇稽核服務大廳(九臺區的參保單位職工養老、失業待遇核定在九臺社保局)辦理。

  關注2、個體參保人員有關業務

  正常繳費

  2016年長春市、雙陽區、九臺區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分別為5087元、3617元、3201元,個體參保人員可按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80%、100%、110%、120%為基數繳納2016年養老保險費(見下表):

  其中:選擇110%和120%兩個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補貼最高按100%基數的標準核發。

  繳費檔次不變的個體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險卡直接在吉林銀行網點完成繳費;繳費檔次變更的,繳費前需先到社保局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視窗辦理變更後到吉林銀行繳費。

  1-6月實現再就業的業務辦理

  為避免業務集中,辦事人員等候時間過長,社保局將採取分流方式為上半年實現再就業的'個體參保人員辦理繳費轉出業務。再就業人員需持身份證、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按表中對應時間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視窗辦理。

  達到享受養老待遇(年齡)的繳費辦理

  (1)有檔案的個體參保人員:

  在達到享受養老待遇(年齡)前一個月,到存檔部門申請檔案轉移,並按《退休申報通知單》規定日期到社保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申報大廳(以下簡稱:企退申報大廳)辦理退休申報。在接到退休審批合格通知後,如不變更繳費檔次,可直接持社會保險卡在吉林銀行網點繳納退休前的養老保險費;如變更繳費檔次,需先持身份證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視窗辦理繳費檔次變更手續後,再到吉林銀行繳納退休前養老保險費。繳費不足15年人員須持身份證、退休資格稽核表(影印件)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視窗辦理一次性繳費業務。

  (2)無檔案的個體參保人員:

  在達到享受養老待遇(年齡)前一個月到企退申報大廳申報退休。辦理完退休申報手續後,如不變更繳費檔次,可直接持社會保險卡在吉林銀行網點繳納退休前的養老保險費;如變更繳費檔次,需先持身份證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視窗辦理繳費檔次變更手續後,再到吉林銀行繳納退休前養老保險費。繳費不足15年人員須持身份證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視窗辦理一次性繳費業務。

  1-6月份個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核定

  為避免業務過度集中,對1-6月已經人社局審批透過,且已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個體退休人員,市社保局將以分批發送簡訊的方式通知其辦理養老金核定相關手續。

  請符合前述條件的個體退休人員注意查收市社保局的簡訊,及時憑簡訊和身份證到企退申報大廳辦理《吉林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資格稽核表》和《吉林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核定表》簽字確認等相關手續。如本人有特殊情況,需由他人代簽的,需持退休人員及代辦人身份證影印件(需印在同一張a4紙的版面上)辦理。

  雙陽區、九臺區的個體參保人員分別在雙陽分局、九臺社保局辦理相關社保業務。

  關注3、業務經辦地點

  1、社會保險申報繳費大廳:民康路1012號長春市社會保險局辦公樓東側2樓

  2、社會保險待遇稽核服務大廳:民康路1012號長春市社會保險局辦公樓東側3樓

  3、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申報大廳:民康路1012號長春市社會保險局辦公樓東側1樓

  4、長春市社會保險局個體分局: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1-2樓。

【長春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