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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是股東之間的信任關係,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他是基於合夥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基於股東間的信任關係。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限制,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只要不少於5人就可以。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有限制,需要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沒有限制,可以自由轉讓。

  3、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公開發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4、有限責任公司不用向社會公開披露財務、生產、經營管理的資訊,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多,流動頻繁,需要向社會公開其財務狀況。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後半期廣泛流行於世界資本主義各國,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佔據統治地位。

  (1)兩種公司股東人數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由5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兩種公司股東都只負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權人負責,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就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負責。

  (3)就股東權力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表決權原則上按股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而有限責任公司則是按人計算,每股東有一票表決權。

  (4)從資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封閉性質,不在社會上公開發行股票、債券,股份轉讓嚴格限制,財務不公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開放性質,其股票公開發行,自由轉讓,財務公開。

  (5)從籌資工具看,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的是股票及債券形式,有限責任公司籌資並不採取股票債券形式,而是內部認購。

  (6)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資合公司性質,但股東之間的關係密切,在一般情況下,資本所有權與經營權並不分離,所以它又具有某種人合公司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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