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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發性食物有哪些

常見發性食物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在生病的時候需要忌口,那這是為什麼呢?所謂忌口是因為在生病的時候我們的腸道消化功能會大幅度降低,而這時候我們吃那些難以消化的食品就會堆積在體內,而這種食物我們稱之為發性食物。而我們也可以理解為發性食物是難以消化的食物。那麼接下來讓我們瞭解下到底發性食物是怎麼樣的又有什麼食物是發性食物吧。

發性食物

所謂“發性”食物,是從中醫的角度而言的。中醫認為,那些可能誘發或者加重病情的食物稱之為“發物”。但是,具體什麼是“發物”並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因為,“發物”也是根據病因或者身體狀況而言。發性食物指“發物”,是指動風生痰,發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誘發舊病,加重新病。一是某些動物性食品中含有的某些激素,會促使人體內的某些機能亢進或代謝紊亂。二是某些食物中所含有的異性蛋白成為過敏原,引起變態反應性疾病復發。三是一些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四是一些冷凍食品。

原因危害

食物“發性”是食療學的一個特殊概念,正常情況下,每一種食物都有其特有的性味,而食療營養師正是運用這些性味,透過辨證施膳,來達到治病、防病、調養的目的。如果忽略了食物的這些特性,就能誘發疾病,引動宿疾;如果在生病服藥、或病後調養期間,進食了與藥相反或與病性相因的'食物,就能削弱藥力,加重病情。這就是食物的“發性”,這種具有發性的食物,又叫發性食物。這裡的“發”有“與身為害”意思。所以發性食物一般是指攝食後能引起舊疾復發,新病加重的食物。中醫將其歸屬為“忌口”的不相宜食物之類。

發物禁忌在飲食養生和飲食治療中都具有重要意義。在通常情況下,發物也是食物,適量食用對大多數人不會產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適,只是對某些特殊體質以及與其相關的某些疾病才會誘使發病。包括牛肉、羊肉、魚、海鮮、扁豆、竹筍、海帶、大蒜、辣椒、花生、大豆、禽蛋類、公雞、鴨、鵝、蝦等。

發物中如雞、蛋類、豬頭肉等對人體而言為異體蛋白,這種異體蛋白就可構成過敏源而導致人體發病。魚、蝦、蟹類本身就含組織胺,而組織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擴張、充血、血漿滲出、水腫、腺體分泌亢進及嗜酸性白細胞增高等,從而導致了機體變態反應,即過敏反應,誘發皮膚病,如出現紅斑、丘疹、水皰、發熱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對大米、小麥、玉米等都可產生過敏反應。酒、蔥、蒜等可透過酒精或揮發刺激物質直接引起皮膚毛細血管擴張、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膚病病情加重或病情遷延。現代臨床研究還證實,忌食發物對於外科手術後減少創口感染和促進創口癒合也具有重要意義。

發物分為哪幾類

1、食用菌類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過食這類食物易致動風生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眩暈等宿疾,此外,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

2、海腥類

主要有帶魚、黃魚、鯧魚、蚌肉、蝦、螃蟹等水產品,這類食品大多鹹寒而腥,對於體質過敏者,易誘發過敏性疾病發作如哮喘、蕁麻疹症,同時,也易催發瘡瘍腫毒等皮膚疾病。

3、蔬菜類

主要有竹筍、芥菜、南瓜、菠菜等,這類食物易誘發皮膚瘡瘍腫毒。

4、果品類

主要有桃子、杏、銀杏、芒果、楊梅、櫻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熱,發癰、瘡、疽、癤、蟲疳諸患,多食杏生癰癤,傷筋骨。

5、禽畜類

主要有公雞、雞頭、豬頭肉、鵝肉、雞翅、雞爪、驢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鵝蛋、鴨蛋等,這類食物主動而性升浮,食之易動風昇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腦暈等宿疾,此外,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雞蛋雖不屬發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過2個,尤其是肝炎、過敏、高血脂、高熱、腎臟病、腹瀉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雞蛋內含大量蛋白,但它們屬於異性蛋白,有相當一部分人吃了異性蛋白質後出現病態反應。

此外,屬於發物的還有菜油、糟、酒釀、白酒、豌豆、黃大豆、豆腐、豆腐乳、蠶蛹及蔥、蒜、韭菜等。有時還將葷腥羶臊之類食品一概視為發物。

按其效能可分為六類

一為發熱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等;二為發風之物,如蝦、蟹、椿芽等;三為發溼之物,如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為發冷積之物,如梨、柿及各種生冷之品;五為發動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為發滯氣之品,如土豆、蓮米、芡實及各類豆製品。

食物臨床意義

在食療學臨床應用時,食物的“發性”和“食性”是可以與互相轉化的,而轉化的關鍵是:在食治過程中能否準確辨證,遣膳用食。辨證精準,遣膳用食得宜,食物的“發性”就能成為“食性”,反之,“食性”就會異變為“發性”,產生誤治後果。在臨床上常見以下幾種情況:

熱害

辛辣味厚類食物“發性”時為熱害,“食性”時得溫陽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時能引熱動火,傷津耗液,導致大便秘結、口乾舌燥、咽喉腫痛、面紅目赤等。常見以調味之品和溫熱之性的動物之品為主,如韭類、酒類、蔥、姜、椒、蒜、芥末、羊肉、狗肉及滷製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等。在常態時,多用於陽氣不足、虛寒內生的病症,如胸腹冷痛、食慾不振、口泛清水,甚者形寒肢冷、舌淡苔白滑等。

風害

腥臭羶味類食物“發性”時為風害,“食性”時得昇陽溫養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時能使人陽氣亢盛,虛火內擾,助生外丹內毒,引發皮膚、外科瘡瘍、中風、頭暈目眩、驚風、痺證等。常見的食物大多以水產、禽畜及辛香走竄之品為主,如蝦、蟹、魚、貝、雞肉、鵝肉、豬頭肉、雞蛋、牛乳、椿芽、芫荽、紫蘇葉等。在常態時多用於臟器虧損、陽氣下陷的病症,如形體羸瘦、腰膝痠軟、納呆乏力、下肢浮腫、苔白脈弱等。

溼害

甘甜柔膩類食物“發性”時為溼害 ,“食性”時得滋潤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下則能生溼釀熱,蓄濁礙脾,導致胸悶、腹脹、厭食不飢、體發虛胖、咳吐痰濁、舌苔滑膩等。常見的食物大多以甘甜辛滋之品為主,如糯米、飴糖、蜂糖、藕、冰糖、醪糟、米酒等。在常態時多用於體內津液不足、失於滋養的病症,如唇舌乾燥、大便結燥、口渴喜飲、肌膚失去潤澤、尿少、舌紅少津等。

冷害

生冷冰沁類食物“發性”時為冷害,“食性”時得清涼甘潤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下能冰伏陽氣,滯礙生機,表現出飲食不香、脘悶納呆、神疲畏寒、肢冷浮腫、面色萎黃或白、舌質淡、體胖嫩有齒痕、腹痛等。在常態時,多用於陽熱亢盛,火邪內熾的病症,如面紅目赤、心煩、口舌生瘡、大渴引飲、大便秘結、舌紅苔黃燥等。常見的食物大多以各種生冷之品為主,如水果、新汲水、雪花水、冰糕、冰淇淋、生冷蔬菜等。

耗動之害

熾烈竄動類食物“發性”時為耗動之害,“食性”時得行暢之益。

這類食物在在非常態下則能耗氣動血,損傷脈絡,誘發各種出血之症,常見的食物大多以辛辣、昆蟲類食品為主,如辣椒、胡椒、川椒、酒類、油炸全蠍、蚱蜢等。在常態時多用於氣機鬱結、血行不暢的病症,如鬱郁不舒、胸脅脹悶、悲憂不歡、太息寡言、或急躁易怒、脅肋脹滿,甚或脅下痞塊、刺痛拒按、痛有定處、入夜更劇,可捫及腫物包塊,舌質紫暗或見瘀斑。

滯害

壅實厚重類食物“發性”時為滯害,“食性”時得補養之益。

這類食物在非常態下能滯閉氣機,妨礙脾胃的正常功能。常見的食物以瓜豆之類為主。如紅薯、土豆、綠豆、黃豆、蠶豆、豌豆、蓮米、芡實等。在常態時,多用於脾胃虛弱之證,如四肢乏力、食慾不振、胃脘脹滿、大便溏瀉、噁心嘔吐、舌淡苔薄、脈沉細弱。

忌口

當食物影響疾病的治療,助邪傷正、添病益疾時要忌口。如蕁麻疹、丹毒、溼疹、瘡癤、中風、頭暈目眩等症症,不宜食用海鮮魚、蝦、蟹、貝、豬頭肉、雞肉、鵝肉、雞蛋等。又如各種出血性疾病:崩漏帶下、月經過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瘡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燒酒等。又如潰瘍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類、薯類等。

當食物易與藥物產生不良反應時要忌口。當進食食物的作用與藥物產生的作用一致時,就會減弱、抵消藥物療效,甚至產生毒副作用,從而妨礙疾病的治療。如《本草綱目》記載:“凡服藥,不可雜食肥豬犬肉,油膩羹鮒,腥臊陳臭諸物。凡服藥,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薑、諸果、諸滑滯之物”,不無道理。如食用黃連、甘草、蒼耳子、烏梅、枯梗等忌食豬肉,鱉甲忌莧菜,地黃、首烏忌蔥、蒜、蘿蔔等,中醫忌口側重於此。

當食物對病後調整康復不利時要忌口。大病初癒,消化力弱,正氣未復,飲食失當,可使病情反覆或變生他疾。如魚、蝦、蟹、貝、椿芽、磨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過敏性疾病者,應注意選擇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壓、冠心病、中風等,病後飲食宜清淡,不可過食油膩厚味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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