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法律> 財務審批制度

財務審批制度

2017年財務審批制度範本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是指確認財務收支審批範圍、審批人員、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及其責任的制度,是財務會計工作的關鍵環節。下面是pincai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資金使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證資金支出安全,並能儘量減少審批程式,特制定本辦法。

二、財務支出審批程式

第二條生產性支出。在既要滿足生產的正常需要,又要在庫存合理的前提下,根據簽訂的購貨合同和月初經審批同意的用款計劃,購買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等生產用物資。一般情況下采取貨到驗收付款,根據發票和入庫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財務部主管複核後方可報銷(在預算範圍之內)。

第三條非生產性開支。辦公用品、非生產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購置,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和管理,各部門不得自行購置。否則費用自理,不予報銷。辦公室根據部門批准的申請計劃組織購置,辦公室主任、總會計師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四條對外投資統一由公司本部開展,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從事任何對外投資。對於50萬元以下短期投資款項的支付由總會計師、總經理聯籤;50萬元~2000萬元的短期投資由總經理會議決定,報總會計師、總經理稽核,董事長核准;2000萬元以上的短期投資必須由董事會決議後實施。對於長期投資投資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專案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即可投資;投資金額在500萬元~2000萬元,投資方案必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實施;投資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必須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五條在建工程專案開支。公司下屬各部門(包括下屬分店、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資新建或改擴建專案時須遵照以下程式進行審批和實施。

擬新建或改造專案的職能部門要對擬投資專案提出立項建議書,立項建議書經公司主管經理批准後(下屬各店為店總經理批准),即可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而後由專案小組(由各分店或子公司的總經理、財務部主管、公司資產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及財務部組成)進行集體討論。討論透過並會籤後,根據擬投資專案概算總額與公司所規定的核準許可權呈報不同的職能部門。審議通過後,再行實施,具體核准許可權如下:

3萬元以下的在建工程專案必須由各分店總經理、財務部主管、本部基建工程部及資產管理部組成的專案小組會籤後即可實施;3萬元~50萬元的在建工程專案還必須在上述小組會籤後報公司總經理、總會計師聯籤;50萬元以上的專案,經上述會籤及聯籤後,還必須由董事長簽字同意後才能實施。

財務部門根據合同規定,按工期進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時,由客戶寫出申請,專案小組和裝置管理部門簽署意見,財務部稽核,其款項的支付,3萬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總經理簽字,3萬元~50萬元應由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超過50萬元時,還應報董事長核准。在建工程尾款(工程尾款不得低於合同總價款的30%)的結算須在審計部門審計及監理部門出具監理報告後,才能付清全部價款。

第六條固定資產購置。機器裝置、交通工具及通用裝置等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預算管理制度。

(一)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程式和許可權:在預算範圍之內,如果購置的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5000元以下,則由各分店(或分公司)擬使用部門提出購買申請,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裝置主管部門,裝置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今後的發展需要決定是否購置,而後報各店(或分公司)總經理稽核批准方可購買;對於單位金額在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購置專案,在履行上述程式後,報經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方可購置;對於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在前述審批基礎上,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和加簽。

(二)公司本部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程式和許可權:在預算範圍之內,如果購置的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下,則由擬使用部門提出購買申請,報裝置主管部門,裝置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今後的發展需要決定是否購置,而後總經理稽核審批,最終必須由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方可購置報銷;對於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在前述審批基礎上,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和加簽。

第七條通訊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日常費用報銷程式。

公司本部報銷的審批許可權:對於一次報銷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負責人稽核批准;1000元以上至1萬元,由總會計師稽核批准;1萬元以上至3萬元,必須由總會計師和總經理聯籤;超過3萬元,則必須由董事長加簽。

第八條工資的支付: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應按時發放職工的工資。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工資由所屬的人事部門依據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經分店(或分公司)總經理、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支付;公司本部的工資開支,工資表經人力資源部稽核無誤後,經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由財務部負責核發。

三、其他事項的審批許可權

第九條暫借款的審批。由於業務需要,因公出差或購買貨物需預支現金的,預算內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部長簽字批准,1000~5000元由財務主管領導簽字批准,5000~10000元由總經理批准,10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准。所支付的現金,前款沒有結算清的,一律不再借款。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借款,預算範圍內5000元以下一律由各分店(分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5000元以上的,必須按照上款要求由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第十條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時,擔保合同由財務部起草,經法律部(或法律顧問)複核,按公司有關程式會籤後,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對外擔保(抵押)500萬元以下的事項,必須經過董事會決議透過方可提供擔保;超過500萬元以上的擔保(抵押)事項,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透過方可實施。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對外開展擔保業務。

第十一條銀行借款的審批許可權。借款金額在2000萬元以下的,由財務部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同意並由董事長批准;2000萬元~6000萬元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借款;超過6000萬元,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借款。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借款。

四、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

一、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原則上必須取得稅務局監製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特殊情況使用白條(含非行政事業專用收據),必須書面說明理由報總經理批准。

二、每一張發票或收據(除車船票、機票之外)的背面,須有“經手”、“部門主管”簽字,並填寫“費用報銷單”、“差旅費報銷單”或“應酬費支出稽核單”,將所有報銷單據按財務人員的要求認真貼上附於報銷單後,經財務稽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簽字後,會計人員才予以受理;對於購買辦公用品等實物的發票,需另有質量“驗收”簽字;對於購買材料發票,需另有質量“驗收”和“倉管”人員簽字,並附有倉管人員開具的入庫憑證(收料單或入庫單),會計人員才能受理核報;對於購買大宗或貴重材料或辦公用品等的發票,還需附有審批手續完整的“請購(或製作)單”及訂貨合同。已報銷結算過的發票收據等,出納人員必須即時加蓋“現金付訖”、“銀行付訖”或“已核報”章。

三、總經理可按業務性質、金額限額內進行授權,被授權人在授權範圍內對報銷單據進行審批並與授權人一起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總經理因出差或休假等原因離開公司一週(含一週)以上時,應對財務審批進行書面授權,被授權人在授權範圍內負相應審批權利和職責。

四、對於市內公幹或外地出差的費用報銷,當事人應在所有發票單據背面簽字或蓋章,並分時間、費用類別填制“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再按報銷審批程式報銷。如果一次報銷多項費用形成多張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或應酬費支出稽核單的,應再填制“費用憑證申報彙總單”辦理報批手續。

費用報銷流程圖:

步驟:單據貼上填報銷單初審複核稽核審批

責任人:報銷人報銷人部門主管會計財務主管總經理

說明:

1、每張報銷單據背面均應有經辦人簽字,除應酬發票單據外,還應註明費用用途,對計程車票還應註明出發地和目的地;

2、應酬發票單據的報銷,填制“應酬費支出稽核單”;出差相關交通費(長途交通與市內交通)、雜支費(指訂票費、機場建設費、保險)、住宿費單據報銷,填制“差旅費報銷單”;購材料物資的發票單據,不必填制費用報銷單;除以上三項外的單據,均填制“費用報銷單”進行辦理報銷審批手續;

3、銷售人員應酬單據的報銷(包括餐飲、送禮及其他形式),應在發票後附應酬人的詳細準確情況資料,包括姓名、單位、職務、聯絡電話、家庭住址等,並附有經審批的“客戶接待安排及預算申報表”。

五、員工因公出差、辦事等借款,應填寫一式三聯借款單,借款一般應有經費使用預算書(對實行營銷費用定額供應的人員,其定額外業務費用借款,應在填制借款單之前,填報“定額外業務費用借款申請表”)並辦理統一報批手續,由申請人申請簽字,經部門主管、財務主管稽核和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會計出納人員依據稽核批准後的借款單付款,其第一聯作為付款記帳憑據入帳,第二、第三聯財務部留存備用。收回借款或報銷結算時,會計人員在原借款單的第二聯、第三聯上做好報銷結算記錄簽字後,將第三聯退還原借款人,第二聯留下與發票等原始憑證一起作為記帳憑證附件入帳。

六、公司支付供貨單位的欠款或其他應付款以及出納人員領取備用金,應填寫現金/銀行請款單,並辦好核籤手續。出納人員領取備用金請款單由出納人員填寫,經財務主管人員稽核批准;支付供貨單位的欠款或其他應付款的請款單由經辦人員填寫,經部門主管、財務主管和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七、出納人員收到貨款及其他專案現金或銀行存款,必須開出收款收據,並加蓋財務專用章和出納人員印章及“現金收訖”或“銀行收訖”章。未收到現金或銀行存款,不得開出收款收據。出納應按收款收據號碼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收款收據存根不得丟失,年終應將收款收據存根送交會計人員入檔保管。

八、公司支出現金,會計人員應逐筆填制“現金支出憑單”,經財務主管簽字後送交出納付款。會計每月出具的“現金支出憑單”必須連續編號。當月的號碼不得中斷,不得重複。

九、出納付款時必須嚴格複核“現金支出憑單”及其所附的.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付款後出納應及時在“現金支出憑單”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

十、出納應按照“現金支出憑證”先後順序,序時序號進行登記。每天下午下班前半個小時要把當日進出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所有業務登帳完畢,並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不得出現白條抵庫現象。同時填報“現金、銀行存款收支存日報表”,經財務主管、公司總經理稽核後,在次日上午九時前報總經理和控股集團公司財務部各一份。出納在每月16日和次月2日前,分別編制上半月和下半月的現金及銀行存款收付報告,並連同所有憑證一起送交會計進行核對與帳務處理,保證公司的帳務日清月結。報銷單據的流程圖為:(略)

十一、出納應設定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筆如實登記每一筆業務進出情況,並每月及時與銀行對帳。公司帳面結餘與銀行對帳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並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財務主管人員每月應對出納的現金收支、銀行存款收支情況做一次全面檢查,並填寫“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情況檢查表”,並確保核對無誤。

十二、辦事處現金收支的管理

公司會計對辦事處現金收支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實行會計監督。辦事處人員所有費用單據先經出納與主任稽核後必須按月在月末彙總寄回公司財務部,財務部負責辦理核報手續,並將報銷款項匯款給辦事處出納,再由出納負責支付給具體費用報銷人,並取得相應的付款憑證。

十三、公司支付給辦事處人員業務費用和銷售折讓費要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式,經營銷中心主管稽核、銷售會計複核、財務主管稽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後才能付款。

十四、公司將各地辦事處業務費用和銷售折讓費用以“活期儲蓄異地存款”方式支付給各地辦事處出納。

十五、辦事處出納收到款後應按公司規定將款支付給業務員,並將業務員收款後簽字認可的“現金支出憑單”原件郵寄回公司財務部。公司會計憑業務員收款簽字的“現金支出憑單”進行帳務處理。

十六、辦事處出納應於每月底向公司財務部填報本辦事處本月辦事處營銷經費結算表、費用情況彙總表和各成員財務收支存明細表,詳細真實反映本辦事處的收支情況。公司財務部應按各辦事處各營銷員(出納)登記營銷人員經費借支與費用使用情況備查簿,並與辦事處出納相互核對雙方報表,使之兩符。未對未成立辦事處而較長期外地出差的營銷人員,由財務部與營銷人員填制相應表單,並相互核對,使之相符。

十七、對未成立辦事處而較長期外地出差的營銷人員,公司財務部根據營銷人員的已審批的借款單進行匯款到營銷人員的活期儲蓄卡中,營銷人員收款後應即時傳真收款確認函件回公司財務部。

十八、公司財務部根據營銷費用政策稽核營銷人員的借款單。營銷人員必需按財務報銷制度的要求貼上好費用單據,並按規定簽名、註明各種情況、填好報銷單,並在請下一次款項之前將報銷單據郵寄回公司財務部。在未收到前一次借款報銷單據之前,財務部不得匯款給營銷人員下一次營銷活動(差旅費或業務活動經費)借款經費。

十九、特別規定:

1、公司所有人員,符合公司費用報銷標準的費用開支單據,均應及時按財務規定程式辦理好財務報銷手續,當月發生的費用開支單據,均應在當月報銷結清。對於在月底發生的費用單據,允許在次月五日內按財務規定程式辦理好報銷手續。超期未報銷結算的費用單據,財務部有權不再予以報銷。

2、對於借有專款或備用金的費用開支費用而未按規定時間與程式報銷的,財務部有權從其本人當月及其隨後月份工資中扣回借支款。

3、員工因換崗、長期休假或在集團內部工作調動等脫離崗位,因原崗位工作需要而借領的財物,必須在一週內移交給接崗人員或退還給財物管理部門,並辦好移交或退還手續。否則財務部門有權從其當月或隨後工資中按其借領財物的原價金額扣回。


【財務審批制度】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