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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四德是什麼-三從四德成語典故

三從四德是什麼-三從四德成語典故

三從四德一直是用來約束婦女的一種理念。那麼具體是怎麼樣的呢?以下是PINCAI小編整理的關於三從四德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和參考!

三從四德是什麼_三從四德成語典故

三從四德是什麼

三從四德是漢族古代習俗之一,“三從”與“四德”的合稱。“三從”指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三從四德”,是一種中國古代女性的道德規範,是為適應家庭穩定、維護父權—夫權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由儒家禮教對婦女的一生在道德、行為、修養的進行的規範要求。

三從四德成語典故

出處

《儀禮·喪服·子夏傳》:“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周禮·天官·九嬪》:“九嬪掌婦學之法,以九教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凡例

娶了個~宰相女,平生願足,托賴著眾親故。

(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五本第四折

英文

the three obedience obey her father before marriage, her husband when married, and her sons in widowhood and the four virtues (morality, proper speech, modest manner and diligent work) of women in ancient China; spiritual fetters of wifely submission and virtue imposed on women in feudal society.

淵源

“三從”一詞最早見於周、漢儒家經典《儀禮·喪服·子夏傳》,在討論出嫁婦女為夫、為父服喪年限(為夫三年,為父一年)時,說“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四德”一詞見於《周禮·天官·內宰》,內宰是教導後宮婦女的官職,負責逐級教導後宮婦女“陰禮”、“婦職”,其中較高職位的“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本來是宮廷婦女教育門類,後來與“三從”連稱,成為對婦女道德、行為、能力和修養的標準,即“三從四德”。

所謂的“三從”,是指: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意思是說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聽從家長的教誨,不要胡亂地反駁長輩的訓導,因為長輩們的社會見識豐富,有根本性的指導意義;出嫁之後要禮從夫君,與丈夫一同持家執業、孝敬長輩、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堅持好自己的本分,想辦法扶養小孩長大成人,並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這裡的“從”並不是表面上的“順從、跟從”之意,而是“輔佐、輔助”的意思。(《儀禮·喪服·子夏傳》)

所謂的“四德”是指:德、言、容、工,就是說做女子的',第一要緊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後“言”,要有知識修養,言辭恰當,語言得體;其次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莊穩重持禮,不要輕浮隨便;最後是“工”,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愛幼、勤儉節約等生活方面的細節。(《周禮·天官·九嬪》)

分工

“內外有別”是傳統社會對兩性最重要的規範。表現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戶)門”為界的“男外女內”——男人在外面從政、打仗、服役、種地、打獵、經商等,女人在家內“主中饋(主持飯食酒漿等家務)”、務蠶織,生兒育女、孝敬公婆等。在上層階級,“外”事是指主持、參與政事軍事(也叫“公事”、“大事”),這是男性貴族官僚的特權,婦女不許涉獵,違反了就是“牝雞司晨,惟家之索”(母雞打鳴,是家國的不祥之兆)。在下層,農耕社會小農的典型勞動分工就是男耕女織(如牛郎織女的傳說)。這種對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劃分,就形成了在居處、活動、交往、行為等日常生活中的內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內”,“男女授受不親”,“內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禮教。

(2)家庭組織的內外區分正好與位置、分工的分別相反男內女外,男主女從等(見“婚姻家庭的內與外”條)。

婚姻、家庭的“內”與“外”

家庭是兩性關係的最重要的組織形式,婚姻是組成家庭的手段和過程。

婚姻家庭組建的原則是男為內、女為外——以“利內”為目的,就是要利於男方家庭的傳宗接代、和睦興旺。女方的親屬叫“外戚”,又說生個閨女是“外人”,就由此而來。

婚姻家庭制度習俗是男主、女從——實行男婚女嫁、從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後娶妻生子(特別是必由己出的兒子)以繼世傳宗;已婚婦女必須住在夫家,家庭親屬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輩分決定的。夫婦人數不均衡,規定上層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稱“大老婆”)還可以娶若干個妾,如周代禮制規定天子一次娶12女,諸侯9,大夫以下遞減。秦朝開始規定了后妃的等級人數,後代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定製,但歷代帝王往往突破,佳麗三千,宮嬪多以萬計。官僚也有納妾的特權。平民限制納妾,明代規定40歲無子才可納妾。

影響

有明文規定的“內外有別”始於西周。周滅商,建立了第一個血緣貴族統治的包括嫡長子繼承製、分封制等的制

度文明,史稱“周公制禮”。權位和分配和繼承需要確定貴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為組織上的保證,劃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婦女在政治和軍事活動的參與,男女內外有別的制度習俗形成了。

內外有別的意義不在於“分”與“別”,而在於男性外部空間和職分是無限的、開放的、重要的和有發展潛力的,而婦女的內部空間是有限的、封閉的、迴圈的和被貶低的。婚姻家庭也是內(男)本外(女)末、男主女從。“內外有別”成了了維護家長制、決定對婦女的“三從四德”等一系列的規條的依據,是幾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礎並得以延續的根源。

未嫁從父

“三從”道德從喪服制演化為人際間的主宰服從關係,與漢代倡導的“三綱”相對應——家庭中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推廣到性別關係上就是“從父”、“從夫”。

“從”有多重含義——聽從、隨從、服從、跟從等意思。被要求遵從三從道德的婦女不能自專、自主(物化女人),必須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為女孝,為妻賢,為母良。

“未嫁從父”就是要求沒有出嫁的“在室女”聽從父家長的話,“不違父命”就是“事親孝”(“親”按照孔子的解釋是指父母雙親,但又說“資於事父而孝母”);女兒孝順,除了日常生活照顧周到,還要在父親遇危難時挺身而出,像西漢文帝時淳于緹縈說服文帝廢除肉刑,使父親免於罪;東漢曹娥為救落水的父親被淹死(史載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終身婚姻大事要聽從“父母之命”也是“從”和孝的表現。

既嫁從夫

“既嫁從夫”就是要求出嫁為人妻的婦女必須遵夫命。溫柔賢惠的妻子則是指輔佐丈夫

“從夫”從女子出嫁就開始了,迎娶的儀式是“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從此始”;母親叮囑女兒“無違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輩分、名分得到親屬稱謂(如子媳、娣姒、嬸、嫂等)。妻子視丈夫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違”,必須聽從、敬重丈夫,夫唱婦隨。像漢代孟光對丈夫梁鴻“舉案齊眉”,被贊為“相敬如賓”。

妻婦還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還要為丈夫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從宋代以來成為對婦女最重要的職責。“從夫”還有對丈夫忠誠不貳,保持貞操,丈夫死後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時期息國國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國俘獲,楚王逼她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為史書表彰貞節的模範。歷代官方表彰貞節烈成為制度,導致一些婦女自殘生命,甚至在丈夫將要病死和戰死前,妻妾們提前殉節,表示對丈夫的忠誠。

夫死從子

“夫死從子”既丈夫死後,女子必須遵子命,賢妻良母則是指撫養輔佐兒子。是女人從夫的一種延續,父死子承。本質:尊者卑,卑者尊,尊者反過來向卑者孝敬。

用處,防止太子未成年後,被外戚操控,防止女皇帝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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