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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為話題的作文400字

以法律為話題的作文400字

以法律為話題的作文400字(篇一)

法律好比一艘大海上的船,在船上活動的空間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

那是一個悶熱無比的夏天,當時我還只有九歲,上三年級,可那天發生的那件事情,現在回想起來都還心有餘悸,想忘記都很難。

早上7:20分,媽媽像往常一樣開車帶我去王昕老師家學習鋼筆字。空氣中沒有一絲風,媽媽就把車窗搖下半截,順手把包放到了副駕駛上,我像往常一樣坐在車後排。

車子徐徐地開到二號街拐彎處,這時前面有三名男子,大約有三十歲左右,正面向我們走來,。媽媽使勁的按喇叭,可是他們沒有一點兒避開的意思。眼看就要撞上了,突然中間的一名男子蹲了下來,媽媽急忙踩剎車停了下來,以為碰到了。誰知一看,原來假裝在繫鞋帶。而另一名男子來到了媽媽的窗戶邊,對著媽媽指了指自己的腿,媽媽以為撞到了那個人的腿,於是把窗玻璃拉到了底線,對著那人說:“不好意思,有撞到了嗎?”而那個人卻一言不發的,只是又指了指自己的腿。媽媽突然覺得眼前有個黑影一閃,就警覺的把目光瞄到了副駕駛上。啊!糟糕,包不見了!再抬頭一看,卻被眼前的一慕驚呆了:剛剛三名男子不知何時不見了蹤影。而此時還懵懂無知的我也被眼前的一幕驚得目瞪口呆,半天才恍過神來跳下車,一邊往街後面跑去尋找,一邊大喊:“有賊啊,有人搶包啦!”而此時媽媽也下了車,立即引來了很多好心人:“哪裡有賊,哪裡有賊?”媽媽把剛才發生的事情大概講了一遍,那幾個好心人迅速往街後面去尋找可疑人物。可那幾個壞蛋早已跑得無影無蹤,而那時九歲的我只能讓壞蛋逃離我的視線,而我卻無能為力!!!

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做戰鬥吧!那些不法分子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為自己犯下的種種罪行終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的!!!

21世紀是一個法治社會,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所以加強對青少年教育是一門必修課。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我們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以法律為話題的作文400字(篇二)

法律是神聖、神秘、威嚴、崇高的,它就像一個守護神,伴隨在我們身邊,時時刻刻保護著善良的人們;法律,就像天空中無數的星星,指引著人們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齊天大聖,用它那雙火眼金睛來明辨是非,扶善懲惡。法律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在那莊重的法庭上,在獵人們心中……

今天,路上仍然是有條不紊,沒有一輛車、一個人闖紅燈,交通十分流暢。我走過馬路,心裡高興得想:寬敞的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當那莊重的法庭上傳來法官最後的判定,聽見的便是一個人的懺悔,一個人的欣喜。當法庭上坐著一個觸犯了法律的罪犯,那麼法律一定會嚴懲,而法律給他的這次教訓,也許會讓他開始重新做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從不冤枉好人,這是公正無私、懲惡揚善的法律。

“不知榮辱乃不能成人”,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傳下來的至理明言。可見我們千萬不能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認為“現在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就錯了!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誤,為什麼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標準。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共行的道路吧!

以法律為話題的作文400字(篇三)

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總是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在這樣的環境下,法律誕生了。

法律,是個神聖的`稱呼,它是現代的包拯,那樣的大公無私;它是正義的化生,為一位位弱者討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決不會向另一邊傾斜;它肩負著維護和平的重任。正氣凜然的它,為社會驅逐邪惡,讓國家在安定中發展。

作為一個學生,我們應該從小對法律有一定的認識,應該知法,懂法,守法。曾經有一個小男孩就因不懂法而險些喪命:

有一天,在一輛公交車上,有一個小男孩,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也許是對新事物的好奇,坐在椅子上的他很不安分,時不時把頭手伸出窗外,這時,對面突然來了一輛公交車,差點把小男孩的頭擠扁,辛虧駕駛員處理及時,才沒造成悲劇。可見知法是多麼的重要,如果當時他知道車輛行駛中,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這一條或者駕駛員能及時提醒他,就不會有這驚險一幕了。

當然,我們不僅要知法,懂法,守法,還要會用法,如果不用,它的存在便沒有意義了。只有充分的利用它,才會使它的存在更有意義。讓我們再來聽一個小故事吧:

小建11歲時父母離異,他被法院判給了母親,但不久,母親因病去世。小建的父親此時已再婚並育有一女,不願意再承擔撫養小建的義務。由於無人監護,小建一直被寄養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紀大,身體又不好,根本無力照顧小建,無助的小建將父親告上了法庭。法庭民事審判庭的李法官認為,如果立案,就會出現父子對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建的心靈受到傷害,也不利於父子日後生活,應儘可能在訴前調解,於是法庭通知小建的父親到庭談話,

在第一次談話中,小建的父親態度強硬,強調當初小建的母親聲稱不需要他撫養兒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據我國民法通則,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因父母離婚而取消,如果遺棄未成年人,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數天後,法院再次通知小建的父親到法庭談話,李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再次耐心為其解釋我國民法的監護規則,,勸其克服困難,承擔起撫養小建的義務。經過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建最終於父親接回家一起生活。

是法律幫小建找回了愛,令他有了一個新的家,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可見,法律對我們而言,是多麼的重要。

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將伴隨我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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