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勞動法> 乘坐飛機新規定

乘坐飛機新規定

2017年乘坐飛機新規定

自2017年1月1日起,多個民航業新規正式施行,包括備受關注的《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航班正常管理規定》、《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等。新規落地後,旅客在登機、安檢、延誤處置等環節都將面臨不少改變。那麼,2017年成乘坐民航班機,有哪些事兒你必須知道?以下是pincai小編精心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乘坐飛機新規定

新規01】部分機場可實現“一證通關”

2017年1月1日起,根據國內的相關政策,已經正式允許中國機場實行“一證通關”。“一證通關”是指乘客憑藉有效身份證件,就可以順利實現通關。民航專家表示,此舉是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推出的便捷出行專案之一,而無紙化登機牌早已用於實踐,旅客僅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手機值機的二維碼,就可完成登機。

【新規02】14種違規情形或遭罰款

10月28日 ,中國民航局釋出《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在民航安檢工作特殊情況處置的章節中,提出14種違規情形應當報告公安機關。具體包括:使用偽造、變造的乘機身份證件或者乘機憑證的;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或者乘機憑證的;偽報品名運輸或者在航空貨物中夾帶危險品、違禁品、管制物品的;對民航安檢工作現場及民航安檢工作進行拍照、攝像,經民航安檢機構警示拒不改正的等等。

【新規03】禁止隨身攜帶的'物品 可暫存機場30天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要求,對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以託運的物品,民航安檢機構應當告知旅客可作為行李託運、自行處置或者暫存處理。對於旅客提出需要暫存的物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為其提供暫存服務。暫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過30天。

【新規04】因天氣、突發事件等原因延誤 食宿費用旅客自理

自2017年1月1日起,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的三種情況:

1、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2、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3、航班發生備降。

【新規05】機上延誤超3個小時 航空公司可安排旅客下飛機等待

針對機上延誤處置,《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也分時段對承運人提出新要求。在發生機上延誤後,承運人應當每30分鐘向旅客通告延誤原因、預計延誤時間等航班動態資訊。機上延誤超過2小時(含)的,應當為機上旅客提供飲用水和食品;機上延誤超過3個小時(含)且無明確起飛時間的,承運人應當在不違反航空安全、安全保衛規定的情況下,安排旅客下飛機等待。《航班正常管理規定》特別指出,機上延誤期間,在不影響航空安全的前提下,承運人應當保證盥洗裝置的正常使用。

【新規06】:攜帶貴重物品及殘疾旅客不需要在公開場所安檢

2017年1月1日起,如有旅客攜帶貴重物品、旅客植入心臟起搏器或身患殘疾等情況,旅客本人可要求在非公開場所進行安檢。

【新規07】:充電寶隨身攜帶 不能超過100Wh

還需特別提醒的是,充電寶、鋰電池等禁止作為行李託運。隨身攜帶時也有限定條件,標識全面清晰、額定能量小於或等於100Wh;當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或等於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帶兩塊。

【新規08】:球棒、球拍可以託運了

球棒、球拍從1月1日起就必須要託運了,最新發布的《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和《民航旅客限制隨身攜帶或託運物品目錄》中,對民航旅客禁止攜帶、託運的物品和限制隨身攜帶或託運的物品進行了詳細規定,對大家平時概念比較模糊的限制隨身攜帶或託運的物品也進行了規定。

【新規09】:航班也有“大考” 異常航班超標或被停飛

此外,民航局在總結近兩年來航班延誤治理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和公佈了《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對航空公司、機場、空管部門三個主要生產運營單位,分別提出了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有關2017年乘坐飛機新規定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乘坐飛機新規定】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