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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後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18歲以後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導讀:很多人都認為在子女成年之後,父母就不用繼續支付撫養費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只能說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法定的,但並沒有說一旦子女成年就不用支付撫養費。那子女18歲以後還要支付撫養費嗎?下文是PINCAI小編為大家蒐集提供到的關於18歲以後還要支付撫養費嗎?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18歲以後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一、18歲以後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一),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十八週歲。一般情況下,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孩子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孩子超過十八歲,尚需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離婚後子女的大學學費已經不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了,由誰承擔的問題只能依靠父母雙方的協商與支援,如果孩子尚未成年,而且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父母就有承擔撫養費的法定義務,但法律規定給付撫養費就到18歲,以後的費用雙方只能協商,協商不成,也不能請求法律的支援。

二、撫養費該給多少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原則上,子女成年之後,父母就不用繼續撫養。當然,萬事總有例外的情況。要是在子女18週歲以後,沒有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並且此時父母也有能力的話,那麼還是需要繼續撫養子女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子女18歲以後還要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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