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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校園欺凌自查報告

2017年中學校園欺凌自查報告

學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了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以下是2017年中學校園欺凌自查報告,歡迎閱讀參考。

2017年中學校園欺凌自查報告

為了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執行,根據豐城市教育局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開展了一系列工作,現彙報如下:

一、領會精神,明確目標

我們認真學習檔案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透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二、加強領導,科學部署學校成立了專門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並責任分工明確。具體如下:

(一)領導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負總責。審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對此次治理活動督查並評定實施情況。副組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進行評審,治理過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員、宣傳員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並召開以預防校園欺凌為主題的知識講座。成員:服從領導,各司其職。總務主任備好“三防”等相應防範器械;安保員做好門衛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巡查監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對學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傳工作,為學生保駕護航。電教處透過校訊通等網路平臺向家長朋友宣傳預防校園欺凌方面知識,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三、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6月7月,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一)完善制度。學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了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二)開展教育。學校集中中對學生開展了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的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三)加強預防。學校加強對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了實施欺凌的學生。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學校自查,接受普查。

學校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並上報。對不足地方及時彌補。

四、制度齊全,措施得力。

學校還制定了相應的防校園欺凌制度及措施。具體如下:

1、相關崗位教職工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實行全體教職工一崗雙責制,對翫忽職守,對學校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追究其責任。

2、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設,如有丟失、損壞、不健全的相關器械總務處要及時配備。

3、班主任要經常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者是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07956522007)。

4、當天值班教師要認真負責,對學生廁所、宿舍等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學校利用主題班會、教育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

6、如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及時向政教處孟勝國主任彙報,政教處要及時到位並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2017年中學校園欺凌自查報告

近年來,媒體報道的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而且有蔓延的趨勢。為了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機率以及造成的傷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執行,與根據《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對欺凌事件進行自查。

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情況

根據市、區教育局要求,相應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市、區教育局、公安部門及時彙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長為組長、其他校領導和處室、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校園欺凌舉報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各年級部主任和年級德育主任及班主任

(二)現場防暴組

發生暴力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組長:

組員:學校保衛人員及德育處工作人員

(三)疏散引導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按總指揮的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施暴的學生,並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組長:

組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等

(四)通訊聯絡組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瞭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傳達情況。

組長:

組員:辦公室人員等

(五)現場救護組

發生欺凌事件後,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並立即與“120”聯絡。

組長:

組員:醫務室人員和班主任等

二、開展“校園欺凌事件”的摸底排查情況

1。加強預防。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的學生,要採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的方法開展幫扶工作,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絡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群體組織、心理諮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心理干預。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建立完善關於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完善校園影片監控設施。

2。排查建檔。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摸清底細,建檔造冊;要對與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存在糾紛和積怨的人員、精神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為人員、仇視社會或撰文滋事報復人員等重點物件和人員,進行排查,屬於校內人員的學校要切實做好工作並逐一建檔,落實專人加強管控,如涉及校外的應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報告。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

三、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情況

1、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櫥窗、宣傳語、校園廣播站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於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震懾力。邀請專家和公安人員來校進行專項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後果,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導,建設優良校風、班風。

2、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範和安全防範知識教育;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成為校園欺凌的製造者;開展主題班會,透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及時制定《校園欺凌事件突發預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見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彙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校長彙報,在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絡校園保安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並組織緊急救護,後彙報。

四、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情況

建立欺凌事件的處理機制:

1、一般欺凌,未造成顯著傷害的'事件,由年級主任負責調查處理,班主任進行協助,主要對受害人進行寬慰,疏導,告知家長等,對實施欺凌行為人進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長,報學校進行紀律處分,結合其他欺凌事件,對學生進行主題教育,預防再次發生。

2、校外欺凌及校內嚴重欺凌,造成傷害的事件,由德育處負責調查處置,年級處進行協助,首要是對受傷人進行醫治,告知家長,由心理老師進行心理疏導,對實施欺凌行為人,告知家長,嚴厲處分,直至開除學籍,涉及違法的事件要報公安機關處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發生或剛剛發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式執行:

㈠。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中心電話120,並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後書面。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並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負責人:辦公室、德育處、團委)。

㈡。防暴組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負責:德育處、團委、學校保衛人員)。

㈢。救護組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負責人:醫務室、班主任)。

㈣。疏散組馬上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並把情況報聯絡組和校長(負責人:德育處、團委、當日值班教師和班主任)

4、每學期要開展的具體工作

㈠出一期校園宣傳櫥窗,校園電子螢幕宣傳,讓學生全面瞭解校園欺凌的相關內容。(負責部門:辦公室、德育處)

㈡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啟動“反校園欺凌”活動周。(負責部門:團委)

㈢進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級內排查出心理有問題者、有暴力傾向者、搞小團伙者等,並對重點學生進行幫教,心理有問題者心理諮詢室個別進行輔導,做到防患於未然(負責部門:德育處)

㈣舉行主題班會,運用多種形式進行立體化宣傳普及(負責部門:德育處)

㈤舉辦多場法制現場會,讓學生知法懂法(負責部門:辦公室、德育處)

㈥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善待身邊人”為主題的徵文比賽,全體學生參與,透過學生文章檢驗學生接受教育的成果。(負責部門:團委)

5、校園欺凌事件處置的後續事宜和責任追究

㈠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學生和其他人員,要不斷的加強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隱患。

㈡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被欺凌人實施跟蹤關注,防止被報復、心理扭曲、自我放棄等行為的發生。

㈢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資訊,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每個責任人在處置過程中的推諉、拈輕怕重、翫忽職守,不處置的工作人員將在評比、職稱晉升、績效考評等方面,依據學校的考核制度進行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涉嫌違法的交由紀檢和司法機關處理。

全體教職員工都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在我校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不當而發生的意外。要採取措施,加強安全防範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個人的評先評優、職稱評定和績效工資掛起鉤來,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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